“小子,你谦虚了。”高世巍笑道。
何志军点头,“嗯,郎才女貌,不错,不错。”
“这样,既然来都来了,我让嫂子炖野兔子,我知道司令员也爱吃。”
高世巍一直笑呵呵的,“我就爱这一口。”
边上,梁予希吃惊地小声嘀咕,“为什么要吃兔兔,兔兔很可爱的……”
就这样,林天带着梁予希直接留在娘家部队待了一天,吃了晚饭,然后很晚才回来。
车上,梁予希拉着林天的手,一手摸着自己的小肚子,神情很是满足,“嗯,还挺好吃的,野兔,与家兔不一样,是不是,真香。”
看着表情可爱的梁予希,林天淡淡一笑,“味道,确实不错,你喜欢吃,以后我也让你多尝尝。”
其实刚刚听到高总说爱吃兔子时,林天也有些吃惊,最后在吃到真正的兔子,知道是野兔时也释然了。
野兔,对于他们军人来说,尤其是在丛林野外生存时,可是最珍贵的食物。
刚刚吃到的野兔味道,也让他想起了曾经的丛林生活,或许高总,也是因为这样才会爱上吃野兔。
这就是经历过后,就懂得珍惜,也是因为这样,很多人富有后,还念念不忘曾经的农村生活,甚至是老妈烧的某一道菜。
梁予希点头,“尝尝就好,我还是不太习惯经常吃,下一家,我们去哪里呢?”
林天正准备回答,就在此刻,他随身电话却响了起来。
没多想,林天直接拿出手机,结果一看,顿时神色一变。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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