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真的只是不习惯吗?
她到底还是怕领主大人生气,忙摘下?龙角挂饰解除易容术, 把自己的尾巴抱在怀裡,主动递过去。
“我习惯了, 您揉我的吧。”含绯捧起尾巴, 满心期待地等她伸手接过,揉上一揉。
按理说,妖耳和尾巴是妖族的敏感部位, 也和肚皮一样,是妖的弱点, 寻常妖族不会让别人随意触碰。
但含绯早就习惯当领主大人的毛绒抱枕了,只是把尾巴给领主大人揉一揉, 根本不算什麽。
溪云没有拒绝, 顺手捏了上去, 只揉还不够, 索性把整条尾巴放在掌心?, 沉默著握了握, 突然问:“你有多久没变回妖身了?”
明明记得很清楚, 含绯却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我忘记啦, 您要是想抱抱我, 现在我就可以变回去。”
笑容落在溪云眼中,除了歉意,更多的却是狡黠。
她明白得很, 小家伙想要得到她的爱抚,想被她抱在怀中,将整个毛绒绒的妖身揉一遍。
淡淡一笑, 溪云俯身抱起她,让她稳稳地枕在自己怀中,凑到她耳畔说:“那你就变一个罢。”
草木淡香钻进鼻中,拂在颈间,含绯缩了缩脖子,马上现出妖身。
她现在已经是一匹大白狼了,还小的时候,倒是最喜欢卧在溪云怀裡,由她抱著走来走去。如今体型随著成?长变大,足足有一人高,溪云一时还有点抱不住。
她干脆把怀裡的大白狼竖起来抱,脸往前一贴,就埋进蓬松的狼毛裡。
含绯尤其爱梳理毛发,她的狼毛始终是柔软的,散发著“毓苓血”拥有者独特的草木淡香,令溪云十分受用。
抱著狼型的含绯,溪云一点也没顾忌,蹭完颈部的狼毛,又坐下?来揉白狼的肚皮,甚至张口抿住狼耳朵尖尖,手指则去摩挲前额的龙角。
她易容出来的狐尾巴在檀木椅底下?晃悠,时不时往上勾卷,表示她此时的心?情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