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林器平皱眉,宁集似乎笑的更欢畅起来:“怎么样,好喝吗?”
林器平回答:“不好喝。”
宁集笑道:“我倒是觉得很好喝,知道为什么吗?因为这是我自己刚才出去花钱买来的,说起来很奇怪,我一直认为钱对于修行者来说是最没用的东西。普通人为了钱可以争的头破血流,但是在修行者眼里钱和大粪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今日,我忽然发现花钱原来是一件很爽的事……”
他指了指面前的五香花生米:“这个,我买的。”
他喝了一口酒,吃了两颗花生米:“走出这里的时候我本想找个地方自己了断,不想死在你们手里,怕脏了我的身子。很久之前在天枢城的时候,看到一个老头儿坐在大槐树低下喝酒。就是这最烈最劣的酒,最普通的花生米。我问他这样喝酒有意思吗?他说当然有意思,他已经这样喝了五十年,如果没有意思怎么可能喝五十年?”
“其实他说谎了,他之所以喝了五十年劣质的烈酒吃了五十年的五香花生米,是因为他没钱买好酒没钱买好菜。所以我给了他很多钱,买了他的花生米和酒。他对我千恩万谢,我猜他一定是去买好酒好菜了。那天我把买来的酒和花生米都丢掉了,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不是吃这种东西的人。我给他钱,只是揭穿他的谎言而已。”
“不过我猜他在千恩万谢的同时,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今天遇到傻逼了。可是即便如此,我依然觉得很爽。现在我吃着这样的花生米,喝着这样的酒,比那天揭穿一个谎言好像更爽一些。”
宁集看了林器平一眼:“你知道吗,吃这种花生米不能搓掉外面这一层皮儿,带着这层皮儿吃更有滋味。”
林器平压着怒意问:“你这样做,到底是为什么?一个破落的黄家,值得你这样的人送死?”
宁集问:“刚才我出去的时候,用了至少十倍的钱才找到这些东西。皓月城里的普通人早就没有了,我特地雇人找来的,又雇人翻炒了花生。你觉得我花了那么多钱买了这劣质的酒和其实不怎么好吃的花生米值得吗?你觉得不值得,但我就是这样做了。所以……我不是在和你讲什么道理,我的意思是……值得不值得,你他妈管的着吗?”
林器平道:“既然你选择救黄家,说明你也早就准备好了去死。也就是说,你也想办法把你脑子里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都让黄革带走了。你觉得黄革那样的人,能逃得过朕的追杀?他那样的脑子根本记不住那些秘密,所以你一定是用了很久的时间把这些秘密都写了下来。只要朕找到黄革,拿回那件东西,你还会觉得很爽吗?”
宁集反问:“那么陛下觉得,我会让你拿回来吗?”
林器平眼神一寒:“如果你能给朕一个合理的解释,朕可以不杀你。毕竟那秘密,现在还在你脑子里。”
宁集笑了笑道:“这一生至此,我好像没有什么事没尝试过了。你可能不知道我有多厌恶在执暗法司里做一个掌握着全部重要机密的次座,哪怕你们都认为我是最合适的人,认为我很享受这种快乐。其实你们都错了,我厌恶自己的身份厌恶自己做的事。所以我曾经去最破落的青楼睡最便宜的女人,也去过最肮脏酒馆吃最不干净的饭菜。”
他看着拎起问:“你知道我到现在为止,唯一没有尝试的是什么吗?”
不等林器平回答,宁集微微昂着下颌说道:“试试我怕不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