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是由大儿子送诊的,有阿尔兹海默症病史。在家中昏倒,查体后发现肺部双侧有干啰音、腿部有凹陷性水肿。”
“许老师判断为患者有急性肾衰可能,已经安排了相关检查。出现问题的是随后赶到的二儿子和女儿,按照大儿子的说法就是如果出现了危及生命的病症,就让患者走吧。”
“这个是患者在清醒时给予的预先告知,但是患者的二儿子和女儿不认可这个事情。虽然现在结果没出,也是吵得不可开交。”
“许老师暂时把他们都给分开了,让我来跟您说一声,想让您帮忙拿个意见,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家伙,可是有些棘手了啊。患者的年龄多大?”刘半夏皱眉问道。
“已经七十一岁了。”王兆平说道。
“哎……我下去瞅瞅去吧,这个事咱们作为医生来讲,也是真的没有任何的立场啊。”刘半夏苦笑着说道。
其实对于患者是否抢救这个事情,在很多时候界线上都有一些模糊。
最根本的一个原因,患者和家属,在很多时候他们的权力没有一个清晰的界限。
有些患者是癌症末期,为了减少痛苦,最后发病时基本上就是遵从家属的意见。不给予有创抢救,以保守治疗、减轻痛苦为主。
刘半夏个人来讲,也是很赞同这样做的。
因为抢救的结果,基本上都是钱花了、罪遭了、人没了。
但是还有一些患者呢,遇到了一些突发的情况。采用的抢救级别会有所区别,有些患者就可能会有生的希望。
可是这样的决定也确实不好做,毕竟全力救治的时候,可能会用到很多高价药,牵扯到大笔的费用,患者抢救失败的风险仍然不小。
而这个决定,如果患者有意识还好。没意识的时候就会落到家属的身上,往往也都会产生争端。
今天这个情况呢?又是非常特别的一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