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福德公司的人,立马全看向李长亨,等着他来做决定。
李长亨笑着点点头,而且老实说,弗兰克等人觉得威尔斯才是关键,但李长亨却觉得阿斯塔才是最聪明的那个。
而且阿斯塔比威尔斯重要十倍。
要不是阿斯塔曾经在婆罗洲西北部,发现过储量巨大的铜矿,市场上愿意信金矿真实存在的投资者,至少会减少7、8成。
当然,两人不管是老油条,还是聪明的学院派,想把他们搞下去,对李长亨来说非常简单。
甚至让他消失,也仅仅只需要让两人病死在婆罗洲就行。
见李长亨笑着点点头,阿斯塔连忙说道,“我想在坐的各位从来都没穿着胶鞋、戴着防嗮帽、一身泥泞和汗水的亲自去过丛林、戈壁、荒漠寻找过金矿。”
李长亨和弗兰克对视一眼,当初两人合作搞假支票、去非洲运钻石、接触纽约5大黑手党家族之一的柯里昂家族卖钻石。
还有搞定英格兰银行,在巴黎骗油画等等行动,仔细比较起来,丝毫不比深入丛林寻找金矿来的容易。
但这话肯定不能说,只能装作自己天生就是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坐在办公室里的华尔街精英一样的笑了笑。
接着就见阿斯塔正色道,“既然你们不了解我们这个行业,那么我希望你们邀请那些愿意投钱,那些掌握着大量资金,却又担心金矿储量的投资机构的人找来。
我带他们亲自进入矿区走一遍,从头到尾、完完整整的实地考察一遍。”
李长亨听到这话,顿时觉得阿斯塔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之前就说过,阿斯塔用手工净水装置和丛林里的原住民换过金沙。
只要在金矿附近的河道里淘到金沙,基本上就不会有人怀疑金矿的真实性了。
而在场的贝尔福德公司的人,除了弗兰克有些跃跃欲试,其他人脸上都露出不愿意,甚至担忧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