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两米外靠在双人沙发扶手和靠背之间,把身子弓起来当鸵鸟的弗兰克,一下子又不知道如何说了。
今天在图书馆看到的案例,让他明白有时候用支票骗私人账户的钱,比起去骗大公司的账户还要危险。
同时也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早点去看那些书,主动去了解相关的法律和被刊登出来的案例。
不过真要说起来也不能怪他,毕竟还是天朝人时,李长亨只是个刚大学毕业,进入社会的菜鸟,
而且天朝除了公司之间,公司和个人之间,工薪阶层绝少、绝少接触到支票这东西。
有的人甚至一辈子都没见过支票是什么样的,更别说了解相关方面的注意事项了。
可看过那几本详细解释、整理成书的案例后他才想到,此时的米国警察和fb1的侦查技术,在他这个后世人看来虽然落后,但弗兰克此时骗私人账户的行为,
却轻易就让他明白,也能让米国的调查者,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提走那些私人账户里钱的骗子,一定接触过那些有钱人,或者接触过被骗者支票的人。
要是他和电影里一样,每个地方只待着几天,全米国大城市转悠一圈下来,几个月就过去了,那这事根本就不算事。
而弗兰克那混蛋潇洒了一个星期,又跑回来做临时工,看中的无非就是,俩人打工的地方全是富人区,一旦有人用支票付钱,就能知道这些人的信息。
而李长亨说的危险,是技术和防备意识都不到家的弗兰克,只能按照收到的那张支票的信息去造假,或者根据那张支票改金额。
可真支票和假支票写的一样,李长亨一旦兑现支票,甚至在银行时转手就把钱存进他自己开的账户。
那被骗的富人和银行一报警,警察第一个找的就是他。
然后费兰克这个连妆都不画,还长的如此帅的家伙,银行的窗口工作人员想不记住他都难。
而弗兰克不仅和李长亨是同班同学,一个孤儿一个离家出走,现在又一起租了两室一厅的房子,更一起打工,李长亨说自己不是同谋都没人信。
银行和被骗者为了拿回损失,一定会起诉他和弗兰克。
想赚律师费的律师,想获得更多功劳的米国警察都不会放过他们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