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哈雷,能够让自己体会到一小部分罗姆叔叔的经历。但想要了解那个罗姆尼少将口中的“高尚的人”,布鲁恩认定自己必须真正成为一个医生才行。
在仔细研究了哈佛医学院的申请条件之后,布鲁恩为自己制定了一套非常详细且实际的操作计划。除了医学预科之外,他还同时向当年在葬礼上致辞的罗姆尼少将——现在的罗姆尼上将写了一封信。
在布鲁恩的大一下学期,罗姆尼上将的推荐信如期而至。布鲁恩拿着这封推荐信,以及两封来自工程学,一封机械学教授的推荐信,敲开了本科学院院长的大门。
半个小时后,曾经的机械工程学士在读生布鲁恩·菲兹杰拉德成为了生物科学学士在读生。并且,那位看完了罗姆尼上将推荐信的院长向他保证,医学院也会乐于接受他这么一名学生。
生物科学并不是布鲁恩的特长,但他仍然以极高的自律性完成了接下来长达三年多的课程。每天学习六个小时,而且是以秒表进行计时的学习——只要双眼离开书本,那么就停下秒表。等到恢复学习后再次按动。三年中,除了每个月两小时的摩托车骑行之外,布鲁恩唯一的“非学习时间”就只剩下了吃饭睡觉和健身。优秀的成绩和极高的自律性,让他顺利拿到了五封推荐信,并且顺利进入了哈佛大学医学院——毒理学研究方向。
在医学院里,他认识了一个长相简直帅到令人不适的红头发男人——帕斯卡尔·皮彭·罗西奥。
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是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帕斯卡尔来自纽约,而布鲁恩的家乡是德克萨斯。帕斯卡尔是二代移民,而布鲁恩家族来到美国已经快两百年了。他们两个甚至连研究方向都不一样,帕斯卡尔研究的是免疫学方向,而布鲁恩则选择了和军队以及急诊关系更加密切的毒理学。
但这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却能聊到一起去,这的确是个非常令人震惊的事情。
也许两人类似的生活习惯和学习态度,让他们在这种压力极大的环境下多少产生了一些共鸣吧?又或者是因为两人都在使用同一个品牌的秒表计时。总而言之,整整四年的医学院生涯中,帕斯卡尔和布鲁恩成了一对关系非常密切的朋友。
毕业之后,头衔上可以被冠以d的帕斯卡尔进入了麻省总院的风湿免疫科工作。而布鲁恩也进入了麻省总院,在急诊室中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人生总是充满了惊喜和惊吓,就像是巧克力,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颗究竟是什么味道的。
在急诊工作的布鲁恩认识了一位名叫伊莎贝拉的女性fbi特工。平时只是工作上有些来往,但布鲁恩非常敏锐的判断出一点,这位女性特工大概率是自己好朋友帕斯卡尔的菜。
在旁敲侧击确认这位刚刚开始承担谈判工作的fbi特工目前正处于单身后,布鲁恩非常有技巧地开始拼命叫起了会诊。只要是伊莎贝拉带人来到急诊,布鲁恩必定会在五分钟之内给帕斯卡尔打电话。然后把这个一脑袋扎进实验室的家伙叫到楼下来,用磕磕绊绊的纽约腔和伊莎贝拉交流。
至于布鲁恩自己……他这辈子就没想着要结婚。他是个不婚主义者。他无法想象自己和别人一起构建家庭,然后一起生活的样子。每次想象这种生活的时候,他都会不寒而栗——他实在是没有自信,自己能够完成作为父亲,作为丈夫的角色和义务。
又过了三年,那个风风火火的fbi特工终于拿下了头顶上的红头发逐渐稀少的帕斯卡尔。而他自己则接到了一个“惊天噩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