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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立恩正准备钻进屋里去叫小郭,却忽然听见自己身后传来了一阵骚动。扭头一看,孙立恩觉得自己似乎看见了彩虹。

七个人,染着七种不同颜色的头发,赤橙黄绿青蓝紫,发型不同但是同样耀眼,绿色头发的那位居然还是荧光绿。嗯……我是重回世纪之初了么?孙立恩看着彩虹挤开人堆,然后大踏步的朝着自己走了过来。

“姚巧玲在里面么?”领头的黄毛看上去被冻的够呛——他只穿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以及修身款的西装外套——里面穿着镶满水钻的黑色衬衣,脚上穿着一双看起来闪闪发光的皮鞋,不过似乎没穿袜子。他走路的时候一直耸着肩膀抖来抖去的,看上去似乎很冷的样子。

孙立恩一惊,随即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问道,“你是?”

“我是她男朋友。”黄毛道,“她是在你们医院吧?”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孙立恩眼见黄毛越走越近,现在叫保安梁哥恐怕也拦不住七个人,于是只能继续虚与委蛇道,“你不是她男朋友么?你打个电话问一问吧。我们抢救室不能随便进,这样,我去问一下护士站,要是有这个人的话,我带你去见她……”

“不用这么麻烦。”黄毛和六个杀马特继续往抢救室里挤着,甚至连上来准备阻拦的保安梁哥都被挤开了,“我进去看一眼就知道了。”

第二百三十一章 血

黄毛的企图其实很简单。他也知道自己干出了什么人神共厌的事情,他也知道,这件事情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在脱离了酒精和中枢神经兴奋剂的作用后,黄毛吓出了一身冷汗。

别人可能不知道,但经常在灰色地带厮混,甚至也和黑色领域有所接触的黄毛很清楚,自己干出的事情会引来多少警察的注意。只要姚巧玲去报了警,那自己这辈子就算是交代出去了——圈子里曾经有个叱咤风云多年的老前辈,人甚至都洗白了身份,自己开了两家酒吧和一间茶楼,日子过的美滋滋的。最后不是因为十几年前干下的这档子事情,被警察愣是给抓走了。

黄毛后悔的简直想给自己两耳光,平时上了头,他也就花个几百块钱去一趟消费场所罢了。可这次唱完了歌之后忽然犯了瘾,最后在药物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居然壮着胆子给来听自己唱歌的小姑娘下了药,最后甚至还让其他几个兄弟也掺和了进来。

要是就这么算了,自己迟早得挨两粒花生米,而且花生米的钱还得自己家里人出。

黄毛中午从自己的狗窝里睡醒之后一直到现在,都是惶恐不安的状态。直到绿毛给他出了个主意。

只要那个小娘皮把嘴闭上,只要她承认正在和自己谈恋爱就没关系了吧?绿毛当时说了些什么,黄毛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这个中心思想他还是能记住的。总而言之,要想办法让那个女人闭嘴,实在不行……黄毛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实在不行,就娶了这个女人。反正这种事情也见不得光,对方应该也不想这种事情被所有人都知道吧?

所谓吊癌,说的就是这种心态。普通人想要蠢到这个地步,还真是有些困难。

且不论黄毛究竟都是不是癞蛤蟆x天鹅,想得美玩的花。总之,他正打算闯入抢救室里,挨个看看接受抢救的患者里有没有自己要找的姚巧玲——要是看到她快死了,说不定他还能高兴的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