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了全部的积蓄去还钱,但这只是杯水车薪,以她演音乐剧的收入,她能攒下一些钱,却无法填上这么大的一个缺口。
她开始想尽各种办法赚钱,商演、录单曲、配音。直到一部电视剧找到了她,邀请她出演一个配角——一名反派,但长相妖媚惑人。她被选中的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张脸。
不到三十场戏,剧组给出了相当于她唱几十场音乐剧的报酬。而即便这样,她的片酬,还几乎是全部演员中最低的。
就在这天,一条崭新的道路向她敞开了大门。曾经她敬而远之的娱乐圈,现在却向她发出了撒旦的低吟,而堕入地狱的第一步,则是要变红。红起来,就会有钱赚。
谭梦同很有天赋,天生的镜头感帮助她迅速适应了娱乐圈。再加上她不要命似地拍戏,很快靠着两部出圈的戏,冲进了一线演员的行列。
但她在签约时,和经纪公司的协议里加入了一条,每年都会留出三个月的时间,用心去演一部音乐剧。
娱乐圈就像是沼泽,进来容易出去难。她像是只被裹挟在暴风雨中的大雁,任凭狂风将她卷向什么方向。只有每年的一部音乐剧,是她最后的伊甸园。
但一次意外的伤,将她仅存的梦打碎了,像是洪水灭世后的巴比伦,伊甸园唯余一片废墟。
“你记得那个绞刑架吗?”谭梦同突然问薛桃。
“当然记得,苔丝最后被处死的绞刑架。”
“我就是在那上面踩空跌了下来,我以为只是扭了脚,却不想完全动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