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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吗?”

窗外向日葵欣欣向荣。

她的侧脸白皙如玉,隐约可见血管,唯独眼角上那一颗泪痣灼灼生艳。

与其说是泪痣,倒不如说是卧底生涯留给她的伤疤。

那是林厌自己拿铁丝烫上去的。

为了能百分百伪装成裴锦红,为了行动成功,也为了自身安全,她牺牲了太多东西,包括自己从前引以为傲的容貌也做了微整。宋余杭再三强调,自己不介意这些,她仍是在出院前整回来了。

当时的林厌坐在病床上,穿着蓝白病号服,微微笑了笑,笑容是那么苍白无力。

她是这么说的:“从前我很不喜欢林厌这个身份,想尽办法也要逃离它,这是唯一一次,我这么渴望生活在阳光下,用林厌这个名字和你厮守一生。”

宋余杭心疼到无以复加,但也尊重她的任何决定,手术成功了,只是这个烫上去的疤,由于当时戳得太深了,伤口又有感染,一时半会儿消不下去。

她看着看着,鬼使神差般地轻轻摸了一下,感受到指尖凹凸不平的触感,张了张嘴。

“疼吗?”

林厌以为她在问刚刚切到手指的事,头也没抬:“没事,早就不疼了。”

覆在自己手背上的手失了力道。

她错愕抬头,就跌进了一双浅棕色的瞳仁里。

自从卧底回来后,她总是用这种眼神来看她。

宋余杭的眼睛会说话,盛满了星辰大海,林厌的一举一动,都会溢出爱来。

她总有一种错觉,无论她要她去做什么,哪怕是去死,她也甘之如饴。

林厌满心跳跃的都是欢喜,与此同时,她又有一种隐秘的慌张。

自己何德何能配的上这样的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