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ficent久久伫立着,人行道那边的灯红了绿,绿了又红。
纽约不是个友善的城市,“如果你爱一个人,请带她去纽约;如果你恨一个人,也让她去纽约。”她十几岁时来到纽约,在皇后区为了生存而苦苦挣扎,因为她的外貌性别,被抢劫被暴窃,被欺凌被压榨,是常有的事情。警察根本无能为力。所以只得自己学会保护自己,到了后来,她能一个人打倒四五个大汉,她甚至在后背纹了一条龙。直到现在,皇后区的混混们叫她还是“那个背后有龙的女魔头”。
而纽约的曼哈顿岛,那个三面环河的地方,仿佛是另外一个世界。人才济济,精英遍地,名媛群集,他们可以乘着游艇和直升机出行他们可以有着各式各样的派对。他们像住在玻璃城堡里面,说着纽约是一个“梦想铸造的水泥丛林”“没有人定义你”等等冠冕堂皇的“美国梦”一样的话,而岛这边夜晚的地铁里都是流浪汉和毒贩子的身影。
这样一个繁华而凄冷,热情又冷酷的城市。aleficent不知多少次以为她撑不下去了。而她最终终于成功了。她终于能够掌握自己的人生,不用再东躲西藏,不必再仰人鼻息,也不会再让人瞧她不起。
风拂过她的裙角,吹起她的发丝,抚过她的面颊。
周围的喧哗若远若近,又似乎一点声息都没有。
仿佛看到人行道那边,当年三十岁的自己。
一身黑衣,身材高瘦,冷若冰霜,周身都是棱角。那时她仰望着对面的帝国大厦,想着要在高处租几层楼做办公室,越高越好。她能俯瞰着整座曼哈顿岛屿,眺望着纽约市,她要让整个华尔街都知道她的名字。那时的她意气风发,壮志待酬。
十年的时光,以为很长,其实短得就如一个人行道的距离。
回忆也并没有值得情绪波动的时刻,只有无尽的会议,应酬,工作。
画面甚至都是黑白静止的。
她曾经很愤怒,曾经很冷酷,曾经很黑暗。现在这些仿佛都离她很远。
aleficent翘了翘唇角,阳光清亮又温暖,金莹莹如糖甜蜜,像极了aurora的笑容。
aurora,the light of her life,the love of her life
她的光,她的爱。
她的beast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