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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各自准备,还不知道公孙佳在雍邑又接到了谢普主笔、赵司翰与容逸审定完的律法条目的初稿。

条目很清晰地表示,前朝律法也不算过时,相反它还很缜密,所以咱们就“挪用”了。关于袭爵的条款,前朝的时候因为公孙佳的原因已经讨论过了,与财产的继承一样,都沿袭前朝的规定就可以了。

比较麻烦的是女帝的继承问题,谢普还是希望坚持“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这里的嫡和长原本都不包括“女”。不过有公孙佳在,总不能说“女”不能做皇帝,谢普给加了一条如果有儿有女,则要把“先儿后女”排在“嫡长”之前,皇女的封号有两种——王与公主。女儿可以留在皇室参与继承的,就要给她的儿女“赐姓”。不蒙赐姓的,不好意思,您不算,没资格登上帝位的。原本的公主,由于种种原因,您想再回来继承皇位?那也是不能够的!除非你娘家死绝了,就剩您一个希望了,那您丈夫也得靠边站。

谢普的道理一套一套的,最后由赵司翰总结为:“民间是会效仿的必须严格规定!”为了稳定、为了做天下的表率,也不能让女儿和儿子有同样的地位!那不得乱了套?他们特意列出来——皇位、爵位的继承是特例。定下了皇子必然是可以进入序列的,皇女要进入继承的序列她就必须有额外的条件,比如她得有亲生的骨肉,并且排在前面的继承人死光了,以及她得有后裔,后裔得姓公孙!

他们把公孙家的血脉给排了顺序,公孙家的人口现在是少,以后肯定会多嘛!第一,一定要有公孙佳的血脉,否则不能继位。第二,按照“先儿后女”、“嫡长”排下继承的顺序。第三,“顺序”资格的取得,对皇子没有额外的要求,“皇女”则有要求。

这样的细则并不能让公孙佳满意,因为这玩儿跟她袭爵的规定没有本质的区别。可怜容逸一代文德领袖,以恢复古礼为目标的一个人,竟开始扒拉着“古礼”找裂缝,给老板找借口!

容、赵苦口婆心地劝导:“不这样,以后的路就没法走啦!你要求得太详细苛刻,现在就会有人不服。”

二人的想法是:差不多得了!

他们并不能说服公孙佳,因为公孙佳是有自己的经验的——我这不活得挺好?我还登基了!女儿怎么了?

容、赵二人见她不讲理,于是他们也不讲道理了,直言道:“这样不行!臣等不敢奉诏!”

丞相与皇帝对峙,谁劝都没用,还得是余盛对公孙佳说:“客观条件不成熟。旧秩序破坏了,新秩序没建立,就是个大混乱。继承法也是这个道理,继承法不止是您一家的继承,还关系到全国的继承,国家现在还不到乱的时候。”公孙佳只能暂让一步,先把女儿的继承权作为一个补充条款给写上。

容、赵二人了了一桩心事,都说:“如此,臣等就可以专心应付南朝伪帝了!”

他们现在管章砳叫“伪帝”了。

“伪帝”的处境比公孙佳要糟糕得多,但是章砳并不认为自己糟糕。他是“正统”,公孙佳一个“叛逆”,还是个女人,还没有儿子!她不完蛋谁完蛋?

使者回去了,章砳那儿又发了檄书,依旧是指责公孙佳。容逸拟完了继承顺序,认为本朝必将千秋万代,底气十足,容逸等人的学识修养比南朝要略强一些,南朝则是“正朔”的信心更足,双方骂得有来有回。

光骂也抵不了事儿,彼此之间还需要有那么一点点的往来。钟家人要祭祖,钟氏祖坟在贺州,霍云蔚力排众议把钟家的祖坟又给修复了一下,章砳也不能忘了太祖太宗的陵寝仍在“敌国”。双方又不得不尴尬地保持一些礼仪性的往来。互相致意,允许对方派人祭祀。

双方又都需要恢复生产。北方没再发生大的灾情,南方的天时也好了一些,也因此,民间的往来也慢慢地恢复了。南北双方各有对方需要的物产,盐、茶、酒、丝、毛之类交易渐渐多起来,小秋很麻利地安排了眼线装作商旅,往南朝打探消息,荣校尉又预测,南朝也将往本朝派间谍,建议严加筛查。南朝待北朝亦是如此,相互之间防范甚紧。

双方不尴不尬地处了几年,都憋着劲想干死对方,贺州那儿却先内讧了起来。

带来这个消息的却是两个意想不到的人物——张德妃母女!

第322章 消长

张德妃母女要不是自己回来,雍邑都忘了还有这么两个人了!

公孙佳问道:“确定是她们?”

容逸道:“是她们。京师还有些老人在,见过的,容持让他们认人了。就算认错了,护送过来,是真是假,一看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