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孔夏心里,如果真的和程琅秋发生了什么,那大概一定是她占了程琅秋的便宜,毕竟她这种粗糙的女孩哪能和程琅秋比啊,有的时候孔夏甚至觉得自己站在程琅秋旁边就像个汉子。
惊魂初定之后,孔夏终于开始打量周围的环境,这是一个不大的卧室,但又不想酒店房间那样有种一眼就能看出来的疏离商务感,厚重的窗帘垂在地板上,地上铺着毛茸茸的地毯,床头肆意摆放着杂物,孔夏甚至在上面看见了程琅秋的手机壳。
对,就是那个她签过名的。
“那个,你还没扔啊。”孔夏弱弱地问。
“为什么要扔呢,我可要好好留着,”程琅秋话锋一转,平白多了几分压迫感,“难道你扔了吗?”
“没有,当然没有。”孔夏赶紧讨好地笑。
孔夏的那只手机壳,自从上次被全网嘲之后,她就压箱底了,回去还要仔细翻翻才找得到,所以和程琅秋这个放在床头的人相比,孔夏无端心虚了起来。
说来,她为什么一直留着,还放在睁眼就能看到的地方呢?
这个认知让孔夏心里又升起几分窃喜,她希望自己能在程琅秋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就算现在还没有,她也希望以后她能把自己塞进去,她们来日方长。
孔夏不再说话之后,房间里一下子从热闹变得寂静,静到让人手足无措。程琅秋觉得很奇怪,她明明最应该适应这种寂静的生活,但自从认识了孔夏,自从见过了有人能叽叽喳喳从早开心到晚之后,她似乎一刻也不能忍受这种相顾无言的寂静了。
于是这一次换成了程琅秋开口,她问:“昨晚是你第一次去酒吧吗?”
“啊,”孔夏如同突然被人揭了短,一下子局促起来,“怎……怎么可能啊,我都二十多了诶!”
程琅秋暗笑,看孔夏努力的样子,就像中学时候某些非要逞能硬装社会人的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