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刚出来没多久,但闭城那三日,搜捕成那样,听说连官家府邸都彻底搜了一遍,一般人很难藏匿。
也就是说有人帮着他藏,而目的是她?
琳琅无奈的摇了摇头,她到底何德何能,能让连家这么出手对付?他们怎么这么闲?她忙,新工作还没找到,没空陪他们玩,怎么办?
“算了,带他去衙门吧。”
京城某一小院内,于霜华走回屋内,惯例最后搜捕了一天,京中逃犯的确没了影子,她坐下喝了口水,起身打算进厨房做饭。
自个生辰,宁方那废物说要过来帮忙,她想了想,还是别亏待自己比较好,他做的就没有能吃的,她看着厨房堆的满满的菜,嘴角抽了抽,当还在宁家吗?那个败家子居然买了那么多!
她摇了摇头,就要动手洗菜,顺便想着做什么,琳琅好像挺爱吃肉的,每次经过传来肉香的人家门口,她都要停一下,然后再走。
那给她弄个红烧的。
手刚拿起猪肉,那猪肉“砰”的一声,落到地上,于霜华猛的颤了下,手用力的握了握,却握不起来?或者说,浑身乏力?整个人瞬间软在地上。
“呦,小捕快终于发现不对劲了?”门口,两个男子靠着,嘴角不怀好意的翘着,“为了动你,我们可不得不这么做。”
于霜华想要拔起佩刀,刀刚费力的□□,立马脱落手中,掉落在地。
“别白费力气了,那东西,成年强壮的男子都撑不住,何况你一女子?”一男子走上前来,一手挑起跪在地上的于霜华的下巴,“好好一姑娘,非要当捕快做什么?”
“姑娘,就该让人享受的,才对。”
于霜华颤了下,挣扎着想跑,那男子毫不费力的将人拽了回来,推倒在地:“老子我就喜欢你这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