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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凤仙花,”南宫悯把臼子拿给她看,“可以做胭脂,也可以涂指甲,好不好看?”

温朝雨从小就不喜欢梳妆打扮,季夫人买给她的那些首饰她从来不戴,当下看了一眼,说:“不好看,这颜色太艳俗。”

“什么艳俗,你没品味,”南宫悯把凤仙花贴在自己指甲上,笑着说,“这世上的颜色,我最喜欢的就是红色了,教里太沉闷,那些教徒只穿黑的,没有一个人能穿的亮丽一点。除了我这里,别的地方连漂亮的花也没有,你来对了,我这园子是最好玩儿的地方。”

温朝雨见她穿着一身红裙,湖面又堆着数不清的红莲,手里还把玩着红通通的凤仙花,不由咧开嘴笑起来,打趣道:“那你不该叫南宫悯,你该叫南宫红。”

南宫悯得了这话,又是一愣。

在此之前,从没有人这么连名带姓地叫过她。

温朝雨突然闯过来,闯进了只有她一个人的小天地,还无所顾忌地直呼了她的名字,这很难不让当时还年幼的南宫悯感到意外。

父亲唤她“悯儿”,教中的教徒和侍女们都称呼她为“小姐”,外人见了她则要尊称一声“小教主”,南宫悯这是第一次从别人口中完完整整地听到自己的姓名。

“你身边怎么连个丫鬟也没有?”见南宫悯看着自己不说话,温朝雨拿了块糕点,一边吃一边说,“不应该,你家这么有钱,你房里起码得配一百来号丫鬟小厮服侍你。”

“为什么是一百号?”南宫悯问。

“凑数,”温朝雨一本正经地说,“一人点盏灯,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