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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用一只手捣碎了保镖的胸骨,穿腔而过。这需要多大的力气才能做到?

在爱丽丝骤然扩张的瞳孔中,那只手仿佛被血染红的恶魔之爪。

事实上,它本就是足以洞穿精铁的利爪,把人体扎个透心凉这种事,像砍瓜切菜一样简单。

作为保镖,他们真的很称职。

第一名保镖死亡的瞬间,另一名保镖把爱丽丝往门口一带,同时朝着“唐方”连续扣动扳机,子弹准确无误地打在目标肋下。

与爱丽丝不一样,同伴的死亡不会让他出现任何走神与恐慌,始终保持冷静与理智。

这样的战斗素养是从残酷战争中活下来的本钱,也是获得丰厚薪资的本钱。

他不知道床上那个男子为什么能够免疫毒素,也不知道那只拳为什么可以洞穿同伴的胸膛,他可以确定的事情是,对方吃了他三枪,实实在在打在要害部位的三枪。

没有人可以在这种伤势下存活。

是的,人当然不可能存活,但如果不是人呢?

枪声响起的时候,一片血浆横掠而过,大多数落在墙上与窗上。小部分落在爱丽丝的白衬衣,以及那双美腿上。

被洞穿胸腔的保镖挡在了枪口前方,剩下的子弹全部嵌入肉盾,“唐方”拖着一具90公斤的身体,竟是无比轻松地跳下床,将还活着的那名保镖撞翻在地。

然后,爱丽丝看到了无比恐怖的一幕。

“唐方”的右手高高抬起,肌肉开始扭曲,五指越拉越长,变得比鹰爪更加锐长,像5把锋利的匕首,噗的一声穿过业已死去的保镖左肋,插入下方使劲扭动的另一名保镖腹部。

血开始在地面扩散,灯光下闪着让人心悸的红。

他抽出两只被血浸染的手,站了起来。

不,确切的说不是“他”,而是“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