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电话,宋芸一巴掌就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混小子,这才刚回来,又要出去?”
“是啊。”高歌说道,“母后,儿臣也很忙啊。”
“哼,一天到晚瞎忙,你看看人家岳新城的媳妇,你就不着急?”
高歌干笑着:“我这不是还没成亲吗?”
“那你就抓紧啊!”宋芸说道,“老大不小的了。”
高歌拿起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了看自己俊美的面庞,皮肤都是那么细致,实在是想不明白自己老娘这句“老大不小”是怎么说出口的。
妥妥的小鲜肉嘛!去网吧说不定还会被误认为未成年,禁止入内呢!
高歌心里不要脸地想着。
在家里坐了一会,他又赶紧去看了看孟父孟母。
这可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丈母娘,一定得好好对待,当一天舔狗,也在所不辞。
在高歌看来,当舔狗其实不丢人,舔到最后一无所有才丢人,那要是舔到最后应有尽有了,就是人生赢家。
而高歌,显然是属于前者的。
对待感情,他肯定拒绝做舔狗,因为舔狗往往只是在挖空心思感动自己,比如大早上天没亮去给喜欢的女孩买早餐,把自己冻的跟狗一样,结果就两个铁硬的馒头,还说人家姑娘不知道心疼自己……
这样的人,屡见不鲜,然后会故作犹豫,点上一根烟打开好友列表找另一个妹子哭诉自己的伤感故事,打造情痴小王子的人设……
所以高歌很庆幸,自己并没有成为这样的人,因为孟静,其实自己也不需要成为这样的人。
孟父对着他又是一阵耳提面令,无非就是不要天天想着往外面跑,只是这话刚说出口,就被孟母训斥了一番,话里话外意思就是让孟父不要操心高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