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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点一目了然,康妮自然清楚,又说道:“艾肯影业的律师函已经发到了使馆影业,他们要求使馆影业按照行业惯例,支付给制片方应有的票房分成和后期线下收入分成。”

罗南摇了摇头:“行业惯例?”

如果每个案例都能套用行业惯例,那还要法律和契约做什么?

康妮这时说道:“梅尔·吉布森的经纪人私下里联系过使馆影业,希望使馆影业多做点让步,以达成和解。”

罗南毫不犹豫地说道:“通知黛娜律师,让她和她的团队全力应诉。我专门强调过,谈判与签订协议时要全程录像,让加西亚调取录像,录像多拷贝几分,留一份给奈飞,如果梅尔·吉布森顽固到底,在互联网上公开……”

他带着几分冷意:“既然要法律诉讼,让使馆影业奉陪到底,不准与梅尔·吉布森庭外和解。”

康妮记在心中:“我这就去通知。”

罗南又说道:“记得告诉加西亚,如果使馆影业在《耶稣受难记》上退一步,后面会有无数制片厂逼近两步。”

使馆影业买断影片,赔钱算自己的,看到票房大爆,就想跑过来咬一口,这个世界上哪有这么好的事?

原本,罗南也不想闹僵,毕竟影片大卖制片方也功不可没,所以专门准备了一笔奖金。

但人的贪欲一旦出现,很难满足。

很明显,在《耶稣受难记》高昂的收入面前,即便是梅尔·吉布森这种真正见过世面的人,也难免心态失衡。

而且心态失衡的不止梅尔·吉布森一个人,还有《耶稣受难记》的编剧。

这部影片的署名编剧有两人,分别是本尼迪克特·菲茨杰拉德和梅尔·吉布森。

就在梅尔·吉布森起诉使馆影业的第二天,本尼迪克特·菲茨杰拉德一纸诉状将梅尔·吉布森和使馆影业全都告到了洛杉矶地方法院。

本尼迪克特·菲茨杰拉德声称,早在2001年他接受梅尔·吉布森邀请,创作《耶稣受难记》剧本时,梅尔·吉布森就向他承诺过,影片编剧只有他一个人,并且所有的编剧收入和行业工会对应的影片编剧分成,全部归他个人所有,而梅尔·吉布森承诺分文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