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150万美元拆分出来,压力要小很多。
罗南笑了笑,说道:“一是我还在对这个项目进行调研,二是手头的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以优先购买权的方式交易,对我们双方都有利。”
这也是好莱坞常用的一种模式。
制片人或者制片公司发现小说、剧本或者其他有价值的文学素材,比起一次性花费重金购买,先预付一小笔费用的优先购买权交易,能有效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加大企业的转圜余地。
大概之前的讨价还价压低了心理底线,也或许是这种交易方式比较常见,阿兰·沙恩没有一口拒绝,问道:“你的条件?”
“我们签订优先购买协议。”罗南说道:“我支付给贵公司卖断费用的百分之十,也就是15万美元的预付费用。”
优先购买权具有排他性和不可撤销性,也就是说在合约期间,其他人无法再获取这个被他预定的项目。
这样一来,只花费15万美元,却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控制了《伯恩的身份》的版权。
阿兰·沙恩在思考,罗南又说道:“未来18个月内,这部作品正式立项,我会支付剩余的百分之九十费用。”
眼见阿兰·沙恩不说话,罗南继续说道:“这是双赢的交易方式,如果18个月影片不能立项,15万美元预付金就是你们的,你们还能继续保有版权。”
阿兰·沙恩想了想,反驳道:“18个月时间太长,最多12个月。另外,这15万美元只算定金,不计入未来的买断费用。”
罗南在心中算了算,说道:“12个月没有问题,但我要求拥有授权期限延长权。12个月到期,如果还未立项,我再支付15万美元,延长6个月时间。”
这也是为了预防万一,他驳斥后一个条件:“15万美元要计入150万美元买断费用之中。”
谈判优先购买权,一定要谈好未来的买断交易价格,否则版权方临时提价,那就只能哭了。
阿兰·沙恩也是行业老手,没有在这上面纠缠,稍微改动之前没说的条件:“我要求立项奖金和票房分成。”他狮子大开口:“影片立项,贵方需要向我支付20万美元立项奖金。未来电影上映,我要求百分之五的票房分成。”
听到这话,罗南大致能猜到,这估计就是阿兰·沙恩之前说的所谓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