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安看到此人,不禁心中暗叹:好一条汉子!

此人生的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剑眉星目,鼻直口方,看身量差不多有八尺,裸露在外的肌肉不但充满了爆炸性,还非常的匀称,好看。

罗平安还是第一次用好看来形容一个男人的肌肉。但的确如此,这个男人的肌肉确实非常好看。而且看其气质,似乎也不是凡人,不由得多了几分敬重。

“小兄弟是哪里人?”

见罗平安语气如此客气,左小右道:“南皮。”

“姓名?”

“左咛,字小右。”

“哦,有字?”罗平安略感吃惊,但也觉得理所当然。左小右不管从哪方面看,都不是普通的泥腿子,而有字,表明左小右至少出身不错。

“既有字,为何还要当兵?”罗平安道:“去自荐幕僚不好吗?”

“因为我喜欢在战场上冲锋陷阵的感觉。”左小右道:“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手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马革裹尸方还。”

真是个疯子!

罗平安最受不了这种爱打仗的人了,放在军中肯定是个刺头,不过军中也最需要这种爱打仗的人,冲锋陷阵最好用不过了。

“那你为什么要参加我们的义军?”罗平安问道:“如今曹操势大,为何……”

“就因为曹操势大!”左小右眼中闪过一丝兴奋的光芒:“而刘备军弱小,若是能从小做起,以弱胜强,最终一统天下,那将是何等快活!”

“……”好吧!这就是个十足的疯子。

“你觉得我们能赢吗?”

“当然能赢!”左小右指了指自己:“因为有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