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估计是人老了,有点撑不住,你帮我站会儿,我进去避避风,眯一会儿。”老张头再度看了一眼城外,摇摇头向着城下走去。
当兵吃军粮已经三十余年,如今才是个微不足道的校尉,他当的不是冲锋陷阵的铁军,更多的都是诸如押送粮草军械的体力活,想挣一些军功也难。
就算如此,他也算是一生历经征伐,可许多东西在已经深深地镌刻在他们的骨髓之中,就比如说……警惕心。
曾经带过他的校尉就这么说过:“当个运粮兵,首先得会听声二是会看,耳朵灵光,眼睛清楚,你得比谁知道得都快。”
那时候他还是个新瓜,还傻傻地问:“知道得快有什么用,运粮的部队又没有大军保护,难不成早一点拔刀还能把敌人斩落马下么?”
不过校尉则是用看傻子的目光看着他:“混账话,谁说让你去打了?是让你逃!逃不了的,就装死!当兵吃粮第一件事儿,就得知道怎么活,而不是怎么去死!”
那时候他还年轻,从那天以后,他就在心底十分鄙视校尉,心想你一个都当了军官的人,张口闭口就是逃命,这哪儿像是军官?倒像是四处流窜欺软怕硬的流寇。
只不过当他逐渐老去之后,终于明白过来,当年那名校尉教给他的东西有多么重要。
乱世人命如草芥,就算杀敌能立功进爵又能如何?也不过就是一天三顿饭,阳寿将尽的时候,吃馒头的和吃山珍海味的不都免不了一死么……
能活着,才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的福分。
多少热血的年轻人马革裹尸从他身边抬走,一开始他还数,还会哭,后来他连看都懒得再去看一眼,就这么一年一年地活着,直到现在。
甚至,十多年前还娶了个丧夫的丑婆姨,虽不能天天相见,也算是有了个家。
或许某日,等那些小兔崽子们明白了自己教给他们的东西,自己也就该退出军伍,回家和丑婆姨好好过日子去了。
走到城楼里后,他想了想,没急着去歇息,而是抽出自己随身烟斗,塞进嘴里的同时又从一旁拿了壶酒。
他走进房间,里面是二十几名被草绳捆缚起来的军士,因为先前的吵闹,他们的嘴里被塞了布条,声音呜咽难听。
“对不住弟兄们。”老张头咬着烟斗道:“咱也是听命行事,放心,我老张头一辈子没杀过几个人,这次得到的命令也只是看着城门而已,等到事情完了,将军一定会放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