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郎庭审实录》,父母健在却将万贯家财尽数记于自己名下,明郎此人是大奸若忠,还是别有隐情?快来翻翻今日整版全景回放的《实录》啊!”

报童们也不知从哪儿学来的话术,让满大街的人都对那《汴梁日报》极为好奇,甚至管不住自己伸向钱袋的手。

据说这日《汴梁日报》是加印了三成的,结果一眨眼的工夫就又卖完了。在此流连的京城百姓都说该报社该直接把印量翻上一番才对。

终于等到开封府开堂审案。得到消息赶来的百姓将大堂外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站在最外面一排的恨不得踩上高跷,或者架起梯子,好让自己能得个最佳视野。

“审案了审案了!”

有人眼见,见到穿着官袍的开封府陈绎缓缓步出,坐在大堂正中一张长条官案跟前。明远与唐坰依旧对面站着。明远面沉如水,而唐坰已经笑得合不拢嘴,似乎准备随时接受这一场胜利了。

“明远,就像是昨日本官问你的,关于唐坰所诉之事,你可有愿为自己分说的?”

开封府堂下的汴京百姓纷纷屏住呼吸,想要听明远说什么。

却见明远干净利落地摇了摇头,道:“没有!”

“唉!”

“怎么会这样?”

百姓们议论纷纷。从昨日开始起,他们就一直在议论明远这桩案子——

将财产记在自己名下,就等于不孝了吗?

这明远身有万贯家财不假,但他是独子,与其他人私昧家财以逃避分家的行为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再者,他如果真有隐情,为尊长讳,岂不正说明他孝顺,宁可自己背负污名,也要守住长辈的隐私?

这律法会不会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