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行。
假设警察搜出的是一只耳朵,和一枚戒指。耳朵是受害者的,戒指不属于受害者。由于两者不存在直接联系,检方在戒指不明情况下,是可以单独就耳朵对杀人犯提出指控。
曹云:你查出了一千万,还有四千万呢?
四千万去哪了?当然是去了大联盟账户,大联盟账户按照烈焰法庭购买的服务,抽成后下发给各大商家。
诸葛明站起来:“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按照账户查询,其余四千万美元全部进入一家尼日利亚企业。我们调查这家企业时候,发现企业已经被人盯上。我们通过联系,才得知,国刑正在盯着这家企业的账户。”
诸葛明抽出一张纸出来:“这是法国国刑总部开出的调查报告,他们认为这家企业和大联盟有直接关系。怀疑是大联盟的资金入口。目前案件还在调查中。可以推断,四千万美元被钱坤用于购买大联盟的服务。”
曹云反问:“请问,钱坤用四千万美元购买了什么服务?”
诸葛明:“没有确凿的证据,应该是雇佣军,购买武器,尖端设备等。”
曹云:“也就是说你们没有证据?”
诸葛明:“是的。”
曹云:“你们没有证据,没有线索,于是推断钱坤向大联盟勾结犯罪产品。哇,原来第一检控官的名头是这么来的。你们甚至无法证明这家企业和大联盟有关系,就断定我当事人和大联盟有买卖关系。”
诸葛明反问:“那么请你当事人告诉大家,四千万美元为什么进入尼企?”
这是一把双刃剑,诸葛明在开庭前对这个问题仔细考虑过。少了四千万美元是检方短板,但是也是辩方不敢提及的部分。诸葛明判断以欧阳逸的稳重,不敢剑走偏锋。没想到曹云干了。
最坏结果就是输,既然防不住,那就举起双刃剑,来个你死我活。
曹云:“钱坤,四千万美元怎么回事?”
钱坤深叹口气,无奈道:“对不起,我……我贪了。”
曹云大惊:“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