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故意触发火警为谎报火警行为,必须受到治安处罚。如果是无意触发火警,属于意外,不属于违法,但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意触发火警,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扰乱了公共秩序,有可能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诸如寒子这个行为,无意触发,立刻纠正,态度良好,投案自首,通常也就是对寒子进行批评教育。
这就是法律,干了坏事,付出代价。至于犯罪成本和收益成本的不平衡,那就属于法律漏洞。如今白领犯罪流行,是因为白领们是法盲吗?当然不是,他们受到的教育通常很好,只不过衡量犯法的代价与风险后,选择了犯法。在他们看来犯法就是一种成本和风险。
九尾很快知道是寒子误触火警,她当然知道是曹云搞事。但是没有证据,也不可能有证据,她拿曹云没办法。内心中九尾也希望曹云能接案,她想再次见识曹云在法庭上颠倒黑白,翻云覆雨的能力。
……
陆一航的保释有效期是开庭前,开庭后陆一航又被送到了看守所。
曹云和高山杏去看守所看望了陆一航:“你知道什么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吗?”
陆一航不清楚曹云开场白意思,点头:“我知道。”
“你不知道,这条罪名实际上属于疑罪从有。我不清楚你的钱哪来的,但是你必须解释你的钱是怎么来的。这条罪名专属公职人员。还有很多类似的罪名针对公职人员设定。你这情况恰巧符合疑罪从有,虽然没有铁证,也没有形成盖然性证据,但是天平已经完全倾斜。在检察系统中,如果谁被怀疑,谁就会成为边缘人。你这案子已经不是怀疑这么简单,庭审未中断,法官判定你教唆伪证罪一点不冤。”
曹云道:“你还是没有灵活运用自己最不利的证据。剑为双刃,有时候最不利的证据反而是最有利的证据。我问你,本案你最不利你的证据是什么?”
陆一航回答:“肯定是李宝对我的厌恶,甚至是憎恨。”
曹云:“不,李宝是死人,死人的证词为死证。他用三分之一的遗书来描述对你的讨厌,你已经败了。高老板猜到了李宝为什么憎恨你。”
高山杏道:“你一定是在见李宝,安慰情绪不稳定的李宝,对赵晓进行了贬低……你有没有这么说?”
陆一航看看两人:“不仅只是贬低……我是看李宝情绪非常低落,对我的问话爱理不理,所以我才想先做思想工作。在我看来,李宝跪地哀求,赵晓仍旧决绝而去,李宝应该很恨赵晓才对。”
高山杏道:“他是恨,但是他又爱着赵晓。偏偏是他导致了赵晓的受伤,这恨就没了,转而变成了爱和愧疚。而你却在他面前贬损赵晓,让他很是恼火。他很可能认为你就是这样的无良律师。但是为了能赢,他权衡之后还是忍气吞声。赢下官司,他发现自己没有解脱,心理压力反而更大了。一方面他责怪自己,另外一方面一个人总会给自己找借口,你就是那个借口。”李宝已死,没人知道真相,只能猜。
陆一航被惊醒:“很有道理,我一直没考虑到人是一个复杂情绪的结合体。”
曹云道:“但是这种说法不会被采纳。情绪过于复杂,又纯粹主观推断,法官是不会接受这种说法。你这案子如果你再坚持自辩基本没救。如果你委托我,我还可以搏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