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见桑尼眼睛闪烁思考的火化:“你一跑腿的,干嘛想那么多?”
桑尼:“跑腿的也是人,也有脑袋,也可以想事情。行吧,前面放我下来。”
“哦!”曹云停车。
“拜拜了。”桑尼开车门下车,顺手关门后大骂:“草、草、草。”曹云准确的把车停在大水坑边,桑尼一脚下去,水直接到小腿,鞋子什么全湿了,伴随骂人节奏左右脚跳,好容易离开水坑。
曹云有些不爽,不是对桑尼不爽,对烈焰有些不爽。在曹云看来自己应该是最适合成为烈焰律师的人选。虽然参加烈焰法庭属于犯罪行为,但是知道自己不是候选人,心中还是很不爽。再说,要规避犯罪认定办法多的是。
不过今天还不错,相比自己被烈焰忽视导致不满,曹云更为西斯的倒霉而开心。虽然这是不对的,但是架不住心里爽!这就衍生出一个哲学,到底是身体控制了我,还是我控制了身体?
第三百二十七章 高估
两天后!
加国国刑代表在国刑总部递交调查报告,这份报告显示,目前列在大联盟名单下的二十多个商户存在有犯罪的嫌疑,但是他们收集了另外十七家商户信息,发现这些商户并没有犯罪嫌疑。
以本书开篇那位私家侦探来说,他是大联盟七级商户,他并不是犯罪分子。他是一名私家侦探,在东唐私家侦探是合法存在的一个职业。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过于片面。如果草率将大联盟列为犯罪团伙,那么任何跨国公司内有部门或者员工涉嫌犯罪,这家跨国公司就是跨国犯罪集团。
加国列举的十七家商户中包括私家侦探,安保,反商业盗窃,北美律师联盟,计算机安全防护等多个领域。部分商户商品在多数国家合法,部分商户商品处于灰色地带。同时加国说明知更鸟这家著名大联盟二级商户,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知更鸟出售的情报来源非法渠道。
加国认为对大联盟的认定书没有主体,完全不符合各国法律。认定书轻极度草率,建议撤销认定书。
加国为什么说对大联盟认定不符合各国法律呢?为什么东唐迟迟没有将烈焰法庭列为犯罪团伙呢?这是存在客观原因的。
犯罪团伙的认定有几个条件。(高岩)
第一个条件:人数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者基本固定。
第二个条件:经常(两次以上,包括两次)纠集在一起进行一种或者多种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