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可能大家会觉得,签卖身契的花魁,与签合作协议的“艺人”并没有本质差别。不过假以时日,当这种新型艺人越来越多,情况肯定会大有改观。
推而广之,这对普通青楼女子也有好处。
例如现在的东家剥削太狠,换个青楼什么的。
实话实说,这种可能要实现,很难,甚至永远都不可能出现。沦落风尘的人大部分是卖身,普通青楼女子没资格分成,一辈子都别想攒够积蓄自赎。
但这好歹是个梦想,万一实现了呢?
而且说不定等花魁地位提高后,哪家青楼对姑娘太过苛刻,花魁看不过去集体抵制,逼迫对方改善待遇……
别说这不可能,兔死还狐悲呢,同为女子,帮可怜人一把,十分符合逻辑。
八姑越分析,越觉得秦行之的签约制是造福青楼可怜人的绝妙手段。而秦行之显然是听了自己的苦恼,临时想出来的主意……
天老爷,他的智慧得有多高!
八姑对小道士佩服得五体投地,如果现在秦行之说自己是太上老君转世,她也能立刻信以为真。
秦行之自己,则直到双方分别,都一无所知。
当晚住宿,八姑找来那几个花魁,把合作签约的事一说,花魁们和八姑一样,很快就意识到这种合作方式,比卖身投靠百花阁强了无数倍。
花魁们十分敬佩八姑,她竟然能想出如此神奇的主意,更难得的是,主动放弃利益,要和自己这些人平等合作。
固然有不得已而为之的理由,可大家都明白,花魁加入百花阁的原因,是想参加巡回演出。卖身投靠,是为了让八姑放心,演出完成后还能继续靠她们赚钱。
不签卖身契,花魁随时能离开,若是演出后没人留下,八姑等于白费功夫,还白白得罪同行,正常青楼老板不可能这么傻。
因此八姑这么做,已经十分难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