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群情汹涌,土豪们纷纷叫喊着让自己身边的下人去买绢花,送给心仪的花魁。按秦行之的理论,这是显摆的重要时刻,可不能被别人比下去。你还别以为这些有钱人是傻子,显摆是人生的重要乐趣,否则赚钱有什么意义?
“三江县王老爷,送百花阁白牡丹一千朵。”
“高密县刘员外,送群芳阁绿依两千五百朵!”
“安丘县李大善人,送金玉坊小娇柔五百朵。”
“城西张老爷,送百花阁白牡丹两千朵!”
“……”
能被唱出来的,都是至少五百朵的大手笔。普通看客也不全是看热闹,也是有几位咬牙拿出银子买上几朵绢花送给花魁的。
秦行之观察了一下,发现白牡丹和绿依得到的花最多。
绿依不用说了,人家色香味俱佳……错了,应该是色艺双绝,只要不是审美观出了问题,自然会支持她。白牡丹的胜出,应该主要还是秦行之设计的群舞起了作用,说实话那首诗的作用估计有限的很。
秦行之斜眼看马公子:“先贤诚不我欺,果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马公子哼了一声,说道:“没到最后,谁也不能确定结果。”
“那又如何?反正你那位夭夭是没机会了。”
马公子神色一滞。
可不是嘛,即使白牡丹不能得第一,甚至被拉到三甲以下,夭夭却已经被淘汰了。
马公子瞪着秦行之,冷声说道:“小道士,你根本不知道自己闯了多大的祸。”
“什么意思?”秦行之不解的问道。
马公子嘿嘿一笑,却不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