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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舒安听此解释,觉得确实不错,以此作为信物,确实很有意义。“那为什么要带在手指上而不是手腕呢?”古时候的人首饰更习惯戴在手腕上。

“你这样做。”林秀拿起萧舒安的两只手,将她的两手合十,然后让双手中指向下对折,用中指的第二指节相抵,其余四根手指指尖相抵。

“你试试,依次分开相抵的两根手指。”

萧舒安照做,大拇指,分开了。食指,分开了。无名指,无名指分不开……她又试试小指,小指也分得开。她再拐回来试无名指,竟然是真的怎么也分不开。

“分不开!”萧舒安新奇道。

“所以啊,要戴在无名指上,因为分不开呀。”林秀得意道。

掌柜的在一旁一边打首饰一边看小情侣互动,忍不住道:“小公子这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寓意真是不错,不知道这个想法以后我能不能用,我也给其他小夫妻推荐推荐。这东西,省钱,寓意还好,带着也方便,相信年轻夫妻会喜欢的。”

“可以啊,老板想做就做,没关系的。”林秀很大方,不在意这些,只要她和萧舒安的戒指好看就行。

不多久,老板打好了戒指。林秀接过来检查了一遍,很完美,是她想要的东西。

“怎么样,喜欢吗?”林秀问萧舒安。

“嗯。”萧舒安目不转睛的盯着两枚戒指,看得出她很喜欢。林秀对此很满意,她没有着急给萧舒安戴上,而是让老板拿两个盒子装起来。

“晚上我亲自给你戴上,现在不行。”林秀偷偷在萧舒安耳边解释。萧舒安闻言,甜蜜的笑了,她喜欢林秀,不仅仅是因为她睿智,博学。更多的是喜欢她身上这分孩子气,喜欢她的可爱,真诚,善良,甚至她的脆弱。

林秀总会给她带来很多新鲜有趣的生活,有林秀的日子,她的世界是绚烂多彩,热闹非凡的。虽然只仅仅有两个人,但她的内心感觉整个世界都是热闹繁华的,林秀若是不在,她感觉世界是如此冷清。

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么神奇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