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普诺斯:“……”

“哈哈哈哈,小子应该是你把我迪维斯酒豪喝倒,你就是这间酒馆的新一任英雄!”

老迪维斯一点儿也不介意普罗塞嚣张,看起来他超级喜欢这样的性格。

粗糙的大掌一拍酒桶,他大声道:“给我倒酒!”

普罗塞勾着嘴角,端起面前倒好的酒水,一口气喝下去一大杯。

“好!”

见他这么痛快,周围人爆出喝彩。

这款酒杯是特别用来拼酒的,光是高度就有女性的小臂高。杯口成圆,上下笔直,不能喝的光是看到这阵势都能吓到桌子底下,能喝的也会推拒一番,少有这么痛快的。

迪维斯好久没碰到这么爽利的精灵了,他心情一高兴,也不拘着酒量,一杯杯下肚,脸蛋眼瞅着红了起来。

这场拼酒开始的就是这么突然,但喝酒嘛,讲究规则也不是喝酒了。

所以观者不管对方的酒量是不是悬殊,反正只要是拼酒,他们就起哄,他们就高兴,喝酒玩的不就是这份上头的爽感?

一杯杯火辣辣的酒水下肚,周围气氛越见热烈。

修普诺斯在人群之中有些冷清,他稍微喝了口桌上的酒水。

与酒神的神酒不同,口感非常粗糙。

舌头过了泡沫,碰到淡黄色的酒液时,一股烧掉舌头的呛辣冲入喉间,喝下去后更是整个脑子都懵懵的。

他不过是尝了一口,脸蛋就红了起来,然后捂着嘴狠狠缓了一阵,才从那种晕眩中回过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