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喜欢陶渊明的那首诗……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
“只是,想到再过一千年,一万年,都无法再见一面了,我还是很难过。”
恢弘的日晖中,她的丸子头立着,使得脸颊的弧线纤瘦而俏丽,对他微微一笑,“程燃,来听我的演唱会吧。”
程燃点头。
程燃突然记起科大一位教授讲课时说过的话,说人只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用不着整个宇宙拿起武器来毁灭他,有时候致他死地的,只是一口气,一滴水,甚至只是宇宙一个片段的微渺的一霎时光。
然而,这根芦苇又是伟大的,纵使宇宙毁灭他,人却永远比致他死命的高贵得多。
因为其所承托的思想,所进行的事业,所留下的印记,足以超越那些摧毁他的事物,足以超越了能致他死命的,人类穷其一生都无法填充的空间和时间。人可以在有限且短暂的生命中,创造出远远超越它所存在的那段生命旅程中更为恢弘的事物,那就是思想的意义,那就是生命的意义。
无论媒体怎么渲染秦西榛的那场告别演唱会也好。
蓉城的体育馆,当秦西榛说起这首歌献给一个很重要的人的时候,数万人鸦雀无声。
程燃上台,站在了聚光灯前。
他看到那边光环璀璨绚烂的秦西榛,如那年一席白衣,丸子头在白纱面前轻轻晃动,像是天外谪仙,对他做了一个口型。
那嘴型,和当初她在山海音乐节,程燃淹没在人潮喧嚣中的嘴型一模一样。
只是这一次,恐怕再转身,就是红尘万年了。
那个嘴型是: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