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器哥道:
“神识与空间法则,有着至少两点极为相似的地方。
一个就是神识其实本身就是一种空间。
我们所说的神识海,主人您的神识世界,不用多解释,那是不是一种特异的空间?
只不过,我们所说的狭义的空间,乃是所有有形物质之间的距离,小到微尘之间的距离,大到星辰之间的距离甚至一个千世界与另一个千世界之间的距离,都是空间。
这个空间有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无限的包容性。
那么,我们广义地去理解一下空间更深的含义,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只要是有着包容性的存在,都有着空间属性?
比如神识海,比如记忆。
更比如一颗细胞。
无论实在的还是虚妄的,只要存在包容性,那么称之为空间就不是非科学非理性的定义。
根据本器祖三百万年对各种可见与不可见的物质与非物质空间的研究发现,其实,只要有存在感的东西,就自成一个空间。
本器祖想说的乃是,神识海作为一种特殊的空间存在,在空间属性上自然携带着空间属性。
那么,从这一点上说,神识就自带有一种不可见的空间法则,这就是空间法则能够最终与神识相融合的一个最佳切入点。
不知道主人对此有何意见和建议?”
杀猪的首肯,觉得色器哥说得很清楚,很有见地。
“正像你说的,无论哪个世界,哪种物质,只要是存在的,就天然自带有空间属性,没有空间属性的存在,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任何属性的法则,都可以和空间法则最终融合,也因为神识自带有空间属性,所以也可以这样说,任何属性的法则,都可以与神识相融合。色器哥,哥儿们酱紫理解可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