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知道的,活太久了,要是不找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的话,那实在是太难熬了。”
爱丽丝热衷于打扮,好在他们一家都身为吸血鬼,因为活得够长,所以积累的财富足够多,这足以让她“从不让家庭成员一件衣服穿两次”的原则得以坚持到底。
“那也是。”
妮娜感同身受地点了点头,她说道,“自从知道我爸是金刚狼之后,我也在考虑这件事。”
在史崔克的研究所时,妮娜虽然拥有自愈能力,而且还继承了生母的变种能力,但是在史崔克密集的实验当中,她根本没有想过自己能够活很久的事情。
活过今天,活到明天。
这是那时候妮娜一直在坚持的事情,直到从史崔克的研究所逃了出来,相认了劳拉,来到了纽约,去到了自己父亲金刚狼的身边,日子一切都走上正轨之后,妮娜才开始考虑“她会活很久”的事情。
毕竟在此之前,她即便知道自己能够自愈,也没有想过居然还能活这么久的问题,但是知道了金刚狼是自己的亲爹之后,那就不同了——
毕竟他是真的活了一百多年。
“那妮娜你找到什么爱好了吗?”
爱丽丝虽然承包了整个卡伦家族的时尚,但是因为吸血鬼的身份,她很少能够像正常的姑娘一样和认识到的新朋友一起逛街买衣服,所以今天难得和妮娜,旺达她们一起逛街,这让她忍不住将“魔爪”伸向了她们。
听到爱丽丝这么问,旺达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很显然,她已经知道了妮娜想要培养的爱好是什么了。
果不其然,下一秒就听到妮娜道:“剿(打)灭(劫)九头蛇的势(金)力(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