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初站好,就见杨杨和胡风都架好了手机互相在抢位置吵吵嚷嚷,她笑的见牙不见眼。卡擦卡擦两声,然后温初就收到了可能是她这辈子笑得最开心的两张照片。
温初原图发送给金智恩,打了一句话:杨杨和胡风说我特勇敢。
金智恩也回她一张照片,一个红酒杯半满。一句话:可以借我一点点吗?
温初握着手机大笑,笑的眼泪流出来也不管。杨杨伸手给她扣了顶刚买的渔夫帽,挡住了温初的半张脸。
温初一抬腿蹦到胡风身上,胡风背着她在海岸线迎着风跑。她用手挡住帽子以防被风吹走,杨杨在身后笑着追。
此刻的温初好像懂了什么叫做无所畏惧的少年人,抛开身上的枷锁以后,剩下的路都是希望。用温全的话来说就是,条条大路通北京。为什么不通罗马,因为他们那辈人只想去北京看毛爷爷。
温初在胡风背上大声问:“胡风,你不喜欢金智恩了吗?”
胡风也大声回答她:“不喜欢了。”
温初伏在胡风的背上,在胡风的耳边说:“可是我好喜欢她。”
胡风把温初小心的放下来,转过身面向大海,伸长双臂大声朝对岸喊:“喜欢就喜欢啊,喜欢难道有错吗?”
杨杨也学胡风,伸长双臂大声喊:“喜欢没错啊,喜欢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
温初笑他俩矫情,三人在岸边嬉笑打闹,最后胡风被温初和杨杨合伙泼了一脸海水。
车开出船时,温初以为自己眼睛花了。出口处,只见金智恩穿着白t恤,下摆掖到黑色牛仔裤里,正靠在她的白奔驰引擎盖上无聊的玩手机,也不知等多久了。脚上白袜子套了个adi拖鞋,估计是被温初影响的,金智恩从来不穿拖鞋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