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斯蒂芬·金原著小说奉献出了无数经典,“魔女嘉莉”、“迷雾”、“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等等,但专业人士普遍认为,他的小说只能算是二流,重点还是在于编剧和导演——几乎每年都有电影公司改编他的作品,但九十年代过后,经典佳作就已经销声匿迹了。
所以,“改编自斯蒂芬·金小说”的名号,已经不能算是噱头了。
谁都没有想到,“小丑回魂”就这样爆了。当然,站在历史高度上,这部电影的成功有着错综复杂的时代背景,如果换一个时间点,可能就要惨败了;但这不是蓝礼现在需要考量的部分,最重要的是,项目来到了西西弗斯影业手中。
既然“小丑回魂”能够出现在蓝礼的桌面上,这也就意味着改编版权不在新线影业手中,而是在制片人手中;同时,新线影业显然没有给予电影项目足够的重视,谈判过程中出现了分歧,这才导致了制片人开始寻找其他合作伙伴。
值得注意的是,“小丑回魂”的制片人是一位叫做丹·林(dan l)的华裔,他的名字还可以在“无间行者”、“大侦探福尔摩斯”、“乐高大电影”等作品之中看到,显然与华纳兄弟的合作关系非常紧密。
不过,他不是一名电影制作人——至少,他不会参与到电影制作的环节之中,他是专门负责寻找投资的制作人,也就是控制预算、调节成本、管理资金的那位制作人。他之所以把“小丑回魂”送到了蓝礼手中,这也是有理由的。
在“小丑回魂”的项目扉页之上,他用中英双语撰写了一段文字:
“这是一部关于童年恐怖回忆的故事。每个人童年记忆里都隐藏着属于自己的恐惧,除了自己之外,难以启齿;而童年的那些小伙伴们也伴随着记忆的埋藏而一起消失了。这不是一部斯蒂芬·金的电影,而是每一个人的电影。”
显然,丹·林就是希望能够打动蓝礼的,不是为了蓝礼出演——因为电影的主角是一众未成年的孩子们,而是为了蓝礼能够担任执行制片人。
不得不说,丹·林的策略十分成功。
因为这番话语让蓝礼想起了斯蒂芬·金的另外一部改编电影,“伴我同行”,这始终是蓝礼最为喜欢也最为难忘的电影之一。
蓝礼也为“小丑回魂”标注了五角星符号。
再比如说,与颁奖季无关的艺术电影,也与票房无关的独立电影,但它们却以不同的视角和不同的方式解读这个世界,在艺术创作领域里是不可取代的组成部分,却不会因为太过深奥也太过艺术而曲高和寡,以优秀的口碑成功地收获了一批忠实观众。
老实说,此类电影是最具魅力也最具特点的作品,因为没有了两个紧身衣的束缚,创作者往往能够碰撞出无限艺术火花,科恩兄弟、大卫·芬奇、大卫·林奇、韦斯·安德森等等等等,他们都可以算是如此领域的创作者。
第一部全程以智能手机(ihone-5s)完成拍摄并且在电影院公映的“橘色”,聚焦在洛杉矶一群变性身体服务工作者的身上,反映了他们的真实生活。此类题材在颁奖季和院线是注定不会有任何作为的,就连投资制作方面都唯恐避之不及;但在圣丹斯和独立精神奖之上,却收获了所有专业人士的掌声待遇。
以一种近乎白描方式来呈现当代北美之中女人群体的生活现状,“某种女人”有意识地回避了所有的戏剧冲突,以生活流的方式记录了一种生活状态,却通过影像和光线交织的力量,带来了强烈的观影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