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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细组织了一下语言,“我想领养她。”

周余承皱眉:“你再说一遍?”

周细没察觉父亲的不对劲,真的重复了一遍:“我说我想领养这个孩子,可以吗?”

周余承一秒拒绝:“不行。”

周细表情一僵:“为什么?”

“我说不行就是不行,没有为什么。”

“爸,你总得给我一个理由啊。”周细不想被拒绝得不明不白。

周余承见女儿不死心,给她分析着:“你今年才21岁,就要领养一个孩子,这传出去不怕被人笑话吗?”

“可是……乐乐真的很可怜。”

“每个人都有可怜的地方,只是你发现了它,那别人也很可怜,你都要领养吗?

“现在你想领养它,是因为他出车祸的时候是你救的他,是你的爱心,而不是你的母性。你还小,做不了母亲。

“还有,你拿什么领养?你吃的喝的玩的穿的,花的都是我的钱。等你什么时候赚钱了,再领养它。”

戳到周细自尊心,让周细夺门而出的,就是最后这段话。

年少无知,说的就是周细。

现在想想,周余承当时说的话都很有道理。

不过,如果有机会回到三年前,二十五岁的周细还会选择对周余承说要领养乐乐的话。

这一次不是无知,而是对乐乐的爱。

只不过,二十五岁的周细在夺门而出的时候,应该不会摔门。

这几年在外,她吃了不少苦,但也赚到了许多钱,虽然这些钱全都花在了乐乐身上,可周细从未后悔过。

领养乐乐,不是周细的爱心泛滥,也不是死要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