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这个回答似乎更让电话另一头的人吃惊,“不是不喜欢小孩吗?不是很讨厌麻烦吗?”
“聪明的,就很喜欢。”时斐宛很直白开口,“我还打算等毕业后,去找一份教师的工作做做,就是讨厌麻烦,想去感受一下,被麻烦包围的感觉……”
“真是疯子。”曾海瑞听着她的计划,开口说。
时斐宛也不介意,“尝试尝试,想做就去做,这难道不好?”
当然是很好的。
但是这世上鲜少有人会像是时斐宛这样“迎难而上”,硬生生想要将自己讨厌的,在经历后变成自己喜欢的,可能在好些人心里都觉得这是难以想象又自讨苦吃的一件事。
曾海瑞靠在老板椅上,对着三十几楼外面的高空,竖起了中指,然后很是感慨说:“我们都是被生活操-得菊花残,你最厉害,你把生活操-得死去活来,时斐宛,我最服你。”
拿着电话的时斐宛:“……???”这是表扬?所以她还要接受?
时斐宛这几天没有去池穗家,她不知道现在那个家里的小家伙每天最喜欢的事情就是抱着金毛,守在院子门口,看着她像个奇迹一样忽然出现,也不知道自己在被人偷偷想念。
池穗是知道时斐宛这几天有事儿不能到家来的,时斐宛给她留了作业,她都有好好完成,可她还是忍不住想要幻想,忽然一下,在院子门口,时斐宛就像是拿着任意门的机器猫一样,忽然就出现。
这周她写了一篇周记,是学校的暑假作业之一,也唯有这一需要循序渐进的她没有做完的作业。
从前周记都是写自己了什么书,可是这一次周记,她忍不住想到时斐宛。
然后日记的内容变成了下面这样——
“时老师今天穿了米色的连衣裙……
“时老师夸我中文有进步,她笑起来有小梨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