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朝听见门铃声后, 一开门便见康暮黎一身职业装, 带了简便的手提包就来了。今天康暮黎穿了一身深紫色的真丝衬衫, 黑色的西装裤, 一双两寸高的高跟鞋, 绑了个高马尾,看起来更年轻干练了。
“进来吧。”
安朝招呼康暮黎进门,康暮黎朝着安朝笑着点头。进门后,安朝带着康暮黎到饭桌,康暮黎这才说道:“你要是没发信息来,我又忘记时间了。”
康暮黎疲累地叹了口气,看了眼饭桌上摆放着的白开水,问道:“能喝么”
刚出来得太急,没来得及把剩下的那杯茶喝完。
“当然,给你的。”
安朝说完后,康暮黎便拿起杯子,优雅地喝了几口,这才道:“谢谢你。”
“客气什么,以后都是邻居了。”
康暮黎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两人便吃了起来。味道还跟上次一样,水准保持得非常好,康暮黎吃得很满意,这也是这段日子来难得的一口热饭。
前几天太忙,叫了外卖放在一旁都忘了吃,等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饭菜都凉了。几天下来,康暮黎的胃又开始疼了,这是一个警示,她不敢大意,她可不能把时间耗在医院里。
昨晚吃着那凉透的饭菜时,康暮黎想起了安朝,想起了那一道蒸蛋,便开始想念了,所以今天才会提了这个要求。康暮黎刚提出来的那一刻就觉得自己有点失礼,但是安朝却爽快地应下,那一刻康暮黎觉得能认识安朝真的太好了。
食不言寝不语,康暮黎吃饭的时候不怎么说话,安朝也遵照康暮黎吃饭时的礼仪,专心吃饭,等吃完了,安朝便去厨房拿了果汁给康暮黎。
安朝还是一如既往地服侍周到,康暮黎有些不好意思了,也不知道该怎么还安朝这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