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页

这是一座拥有2800年历史的兽人大型城镇,古老、粗糙而沧桑——就像是一个将近暮年、步履蹒跚的老兵,经历过无数次战争的洗礼却依然执着、屹立不倒……

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这是当初踏入西西里大荒原之时华天行就在心中暗暗对自己说过的一句话。其实他倒并没有要在这异世界称霸一方,或为君为王的打算,只是纯粹地想将来能盘踞一处山头,有那么一群过命之交的兄弟,天天过着逍遥快活、叱咤豪爽的日子,就像《水浒传》中描述的梁山泊一百零八好汉一样!

但在巴斯滕城住了几日后,华天行很快就清楚了兽人一族的大致情况。

贫穷!落后!民性淳朴、勤劳却极安于现状!

巴斯滕是比蒙帝国北部第一大城镇,与毗邻的沃夫狼族图腾之城——沃夫堡,以及艾勒芬象族图腾之城——大马士革城并称为比蒙帝国北部最繁华、最强盛的三大兽人城镇。可这几天以来,华天行所看到的却实在称不上“繁华”,就连“强盛”都显得有些牵强附会……

到处都是简陋而破旧的红土房或木屋,连三层以上的建筑都很难见到。巴斯滕城中最雄伟壮观的建筑就是当时三头紫晶圣龙降落的中央广场旁五层高的塔形建筑——领主城堡了。

城中的旅店、酒馆、食馆、赌场、铁匠铺、铸造铺、各种各样的交易市场、交易所、学院等都不多,甚至可以说是相当匮乏——对一个大型城镇而言。城中最多的就是粮仓、谷仓、田地、针线铺(缝补加工衣服的店铺)和“篝火广场”(兽人族喜欢在夜间齐聚在一起,点上熊熊篝火,围坐着唱歌跳舞,大口喝酒,佐以水果肉食)。整体来说——偌大的巴斯滕城完全就是一个保守落后、人口众多的农庄!

兽人战士的装备是简陋而粗重,连哈伦斯这样巴斯滕城防护卫队第三纵队的副队长,身上穿着的都是已经有些陈旧破烂的兽皮甲,手中提着的是沉重粗陋的大铁锤,连头盔都没有!

虽然还没有见过人类的城镇,但从妮可口中华天行已经知道了一些大致的情况——人类在任何方面都远比兽人族要发达先进得多!

怪不得哈伦斯说兽人一族在和人类近千年来的战争中一直都落败了——这种糟糕的现状,能赢得了才真是见鬼了!如果不是兽人族普遍都比人类战士强壮、骁勇善战,再加上生育能力极强的话,只怕广袤的比蒙帝国早就被人类国度蚕食瓜分了……

※※※

巴斯滕城最大的酒馆——紫罗兰酒坊

“华莱士,车队已经都准备好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出发去帝都——提尔皇城……”妮可轻轻晃了晃手中土黄色的大木杯,脸颊微红地柔声说道:“到时候我和哈伦斯陪你一起过去,同行的还有四个牛头人护卫和一个匹格族豪猪人车夫。”

兽人粗豪爽直的性格让他们养成了嗜好喝酒的习惯,兽人女子也不例外——昔日在部队里华天行已经算海量的了,可现在,不单是哈伦斯这牛头人喝酒如灌水,就连妮可这妮子的酒量都很惊人!

“嗯,好的。来,干了,哈伦斯……”华天行仰头一口喝光了杯中剩下的粟米酒,意犹未尽地咂了咂嘴,随即回转头粗声嚷道:“嗨!我说~~~这桌再来四杯粟米酒!”

粟米酒是巴斯滕城特有的一种土制酒,虽然性烈辛辣,但价格低廉,醇香扑鼻,所以极受兽人们的欢迎,华天行自己也很喜欢这种味道和二锅头极为相似的烈性粟米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