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的确惊了一呆:“姓刁?!”
“你已经想到他是谁了,不是么?姓刁,名天,身具魔性,始于大周王朝,后灭大周皇宫,癫佛传人。”
“那他……”
“就是当年刁家的孽种。”
秦皇惊讶道:“癫佛没杀了他?你确定?”
佛皇笑道:“这事追查起来并不难,还得多谢本座那位地王,他还以为本座什么都不查,却不知道本座已用迷魂之法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刁天,就是地王的师傅。”
秦皇神色一凛:“此事非同小可,魔种未死,你还不速速上报?”
“上报?”佛皇仰天大笑:“为何要上报?魔种没死,多好啊。”
秦皇眉头微皱:“佛皇,你到底打什么主意?”
佛皇冷笑一声:“秦皇,你觉得上面的人当我们是什么?奴仆!呼则来喝则去,生杀予夺,全凭他意。迟早,我们会因为上面的人而白白送命。他们算什么?不过实力比我们强大罢了,实力,是可以提高的!哼!本座凭什么要这么忠心给他们卖命?是该给他们找点麻烦了,这只是开始,迟早,本座要将他们踩在脚下!”
“所以你选择与王天凌合作?”秦皇眯起眼道:“王天凌不过当我们是条狗。”
“没错,他就是把我们拿狗看。”佛皇微笑道:“但是,秦皇,你要知道,要一条狗忠心,是需要给骨头的。狗凶起来,也是能咬死主人的。但奴仆呢?骨头都不需要给!而要反抗主人,却需要千千万万条奴仆命,只可惜,你我只有一条命罢了。”
秦皇目光闪烁的看着佛皇,他在佛皇整个人身上就看到两个字:野心!
“秦皇啊。”佛皇又道:“黑月令在我手上,当我们去地尊仙界,夺了黑月城,你就是副城主,有一天你有实力,也可以自己去攻城略地。我们其实并不需要自相残杀,因为,没有对手,没有朋友,是很孤独的,人会失去意义,你觉得呢?”
孤独?
绝大多数皇者对这两个字都十分有感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