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圆看了眼那方月儿,也不想拐弯抹角,直接就说:“李巧月。你好本事啊?”
方月儿左右看了看,半响才回,“方圆圆,你也好本事。真没有想到你这样一个千金大小姐能够忍受这样的生活,还变成了这样一个泼妇的模样。
哈哈哈,我记得你不是从来不吃肥肉的吗?吃个瘦肉还非得是猪前腿的,还非得是用橄榄油烹饪出来的。怎么现在连油腻腻的肥肉都能吃了?
其实,看你变成这个样子,比看着你死,好玩多了。怎么样?树叶汤好喝吗?肥腻的身材好玩吗?”
听见方月儿亲口承认她就是李巧月,方圆圆的身子跟触电一般,浑身的汗毛都竖起。胃里泛着酸水,有些恶心的味道。
是啊,她一个活了十八年的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突然的就被塞进一个土肥圆的身体里,还被弄在这样一个破年代。还要面对天天想着法子想要弄死她的人。
她要不知道顺应环境改变,要还是那个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不早就被弄死了?
搞笑,再说了,就算是没穿进书里,她也不是什么都不会的千金大小姐。只不过是因为老爸有钱,家里有佣人,什么事情都不需要她动手做而已。
但需要她动手做的,她哪一样不是做的最好,成绩从读书开始就永远是第一。搞科研,做论文哪一次不是轰动整个行业。甚至有一次兴致勃勃的去了个选美大赛也得了个第一名。
本来以为是不是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这辈子要这样。现在发现原来都是自己这从小到大的好闺蜜在无中生有,暗度成仓。
方圆圆很想笑,可笑着笑着眼睛里居然有点点的泪花。快速的伸出手擦干净。为这种闺蜜哭不值得,为这种友情哭不值得。
“我现在该叫你方月儿呢?还是该叫你李巧月呢?这些都不重要吧,叫什么名字都改变不了你是一个心思狠毒的人。
你想玩死我是吧,我还真的很期待呢?你这空间也没了,我很好奇,你接下来能怎么玩死我?我觉得吧,你就不应该写年代文,应该写那种灵异的,你不知道我天生怕黑,怕鬼吗?
一本年代文就想困住我,你是太小看我了,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你,这是我笔下的世界,你觉得你能走得出去?”方月儿不甘心的挣扎。
方圆圆冷笑,“谁说我要出去,我这都还没好好的看着你成为农村泼妇呢,我怎么舍得出去。话说你一心想要成为名媛,那我就让你成为社会最底层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