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早在1988年开始,中方任何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办公电脑采购上,都一台苹果都没买过,如果要买就买顾骜的王安。所以王安公司的价值观、凡是涉及到售后服务理念、消费者权益理念方面的,在中国也都是被类似于“言必称希腊、行必效美国”一样奉行着。
国内企业提到什么是国际化的售后服务标准、什么是国际化的客户尊重和用户体验改善,都会说“王安那样的就是”。
不过,不和谐的声音也是有的,刚刚彻底放开了,那些没节操想要捞钱的,就跟前世的史育朱那样出卖尊严想多换点钱的肯定都是有的。
市面上就有一些无耻之徒,把沃尔玛的话篡改了一下,甚至还歪曲藉助顾骜的说法,要提出“顾客就是上帝”——其实这个口号美国人完全没有说过,都是90年代的时候,国内一些奸商知道很多人苦于假货苦于传统国营商业系统服务态度,提出的矫枉过正瞎编口号罢了。
顾骜当时听到就火了,这种搅混水的事情,不是给他的王安式客户理念背道而驰吗?
他跟苹果的区别是什么?
就在于王安公司尊重人,以人为本。
王安话术里的消费者选择自由的神圣,是建立在人对自己的钱和物权行使自由的神圣。
物权的神圣,不是物本身的神圣,而是人的神圣。
因为物权是人的权,保护物权保护的是人对物的绝对支配,而不是保护物本身。
所以,物权神圣才是资本主义之所以比封建注意伟大的三原则当中的之二——在物权神圣之上的第一,应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在顾骜看来,所谓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应该是王安式的对消费者购买到的财产权的绝对保护,比如你要求更严格的《产品质量法》,这就肯定是对的,90年代初假货问题也确实严重,应该严惩。
可那些别有用心瞎喊“顾客就是上帝”的,你这显然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把问题从制造业扩大到了服务业领域,后来还造成了深远的国民认知问题。
顾骜向来是觉得,卖假货要严惩、货不好要退货退钱,这都是对的。
但是另一方面,要尊重服务业从业者,你不能觉得自己给了钱就是大爷,羞辱服务员或者售货员、侍佣人员,这是很没素质的,法律上也不该提倡。
你再爱钱,也不该宣扬出卖人格尊严和人格不平等来赚钱。
更何况,顾骜觉得防止服务业被矫枉过正,也不会对经济造成什么不良影响——物权的产品质量有问题,会导致国民买进口货,这是会让国家损失gd和就业机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