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可以考虑具体宣传的时候别说是墨西哥菜,只说是“南加州风情和美国拉丁裔饮食文化”,倒可能在早期骗到更多的虚荣者。
这些都是多年后的后话了,暂时不必多想。
……
除了加利福尼亚芳香鸡之外,施瓦茨曼找的第二个防御性备胎,也是肯塔基州本地的——或许正是因为是肯塔基州本地的,甚至是路易维尔市本地的,所以才会在考察肯塔基炸鸡的时候,顺带被发现吧。
因为这个第二只备胎,着实是太孱弱了,只开了两三年,历史很新,至今只在肯塔基州范围内有经营一些连锁店,别的州一个都没去过,品牌名叫aa john,是个卖披萨饼的。
这东西,其实后世中文名被翻译成“棒约翰”,在中国是完全没有存在感的。
顾骜质疑这个防御性备胎的决策时,施瓦茨曼是这么解释的:
“我以为你们会需要一家做披萨饼和意大利点心的快餐定位品牌。这也是参考了美式快餐集团的常规布局,主打汉堡是最低端的,而主打披萨的比汉堡略高端一些,可以形成高低配。而且,这个牌子不贵,目前在肯塔基这十几家店的25股权,加上未来的扩张权买断,一共200万美元而已。”
“那你为什么不买必胜客?”顾骜随口追问。
施瓦茨曼:“izza hut?那个比肯塔基州炸鸡还贵,那毕竟是美国目前第一的披萨连锁品牌了。虽然肯塔基州炸鸡在美国的店比izza hut多好多倍,可肯塔基炸鸡的对标定位毕竟是卖汉堡的,而麦当劳也是卖汉堡的,所以肯塔基不是细分领域的第一,它才有可能比较低的价格卖生。
您知道的,任何行业的第一,都会比第二至少贵五到十倍,这是头部效应决定的,因为消费者绝大多数只会记住第一名、偶尔记住第二名、几乎没人知道第三名。
世界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可世界第二高峰是什么,你说得出来吗?第一个登上月球的是阿姆斯特朗,比他晚两步的那个同事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吧。”
顾骜一抬手,制止了施瓦茨曼的继续解释:“好了不用多说了,你说了必胜客是美国目前排名第一的披萨连锁,我就已经理解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你的防御性搭配没问题。我们只是去赚赚中国的虚荣消费者的钱,他们根本不懂必胜客和aa john的区别,我们先引进了什么,宣传这个牌子牛逼,那它们就牛逼了,这是在一张白纸上先入为主作画。”
既然如此,这个时空就让必胜客去死吧。
顾骜一想到这一点,就觉得挺有沧桑感的。
没想到,肯德基这个细分领域的备胎倒是没发挥到“干掉主胎”的效果,倒是把披萨的细分领域主胎干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