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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不易,开放建设初期,即使犯了错误,还是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能一棍子打死——

说难听点儿,刘哲和黄琛的命才值几个钱?关键是他们考上了77级的师范生,没交学费读了三年大专。国家在他们身上花了这么多资源,现在正是要用他们在正道儿上为国家回本、从洋人身上把钱赚回来,他们有资格一死了之么?

顾骜允许他们死了么?

怎么也得用他们身上的英语这门“异能”,把培养资源数倍赚回来,才能死吧。

又不是极度过剩的低端劳动力,或者是不为社会创造价值的政治系、哲学系毕业生。那些人要是确实在yd之年犯了罪,杀了也就杀了。顾骜不会去煽风点火,但也不会法外劝阻。

不过,虽然刘、黄等人暂时只是被罚钱和处分、继续为国效力戴罪立功。但他们的“真·惩罚”迟早也会来的。

留下了这样的污点,十年八年后国家专业人才没那么匮乏,也不包分配了,他们的上升通道自然会因为处分污点而受阻。这样的惩罚,已经够了。

晚上回家,饭桌上把今天遇到的见闻跟父亲、姐姐和萧穗提了一下。

老爹和萧穗没什么计划经济全局观,也觉得那些人挺惨的。

“他们不过是投机倒把吧,至于这样严惩么?”萧穗迷茫地问了一句。

“如果是一般的投机倒把,确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但是,这些人是在破坏国家统一垄断宰洋人啊,也算罪有应得了。”顾骜一边吃着菜,一边点评道。

就跟后世中国游客,或许讨厌北棒的涉外游客专营店高价。但站在北棒的立场,这些店是很爱国的,没错。

而且,具体到钱塘的问题上,并不是计划经济的国企“与民争利”,而是这个利本来就应该是国家的——这些景区是刚刚去年厉市长拿了大笔财政资金整顿修缮过的,洋人是因为这些景区修得好,才来这里玩、花钱。

这时候,后世那些“同情被城管打击的流动小贩”的情绪,就不能适用到刘哲、黄琛等违法犯罪分子身上了。

“爸,穗子。这根前些年景区年久失修、靠湖吃湖的人自谋出路完全是两码事。当时财政没花钱,也没有相关法律,法不禁止即可为。如今财政也投入了,法规也出台了,出台后继续乱来,还赶上‘经济犯罪专项整顿’,这些人还有什么话可说。这事儿我觉得弟弟做得对。”

最后饭桌上,还是在计委工作的姐姐出言力挺,解释了其中关键。

看样子,顾敏在经济计划部门工作了快两年,对于违法‘投机倒把’的行为,已经酿成了职业病式的嫌恶。也不知道将来被弟弟拉去经商,会不会有精神分裂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