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捋完这一串脉络,顾骜豁然得到了一点启发:

现实政治中,想靠强行突破宪法规定的表决阶段只能投票、不能修改这个铁律、折衷和稀泥,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为宪法这么规定,就是为了分权,确保立法的人只管立法、行政的人只管行政、执法的人只管执法。

这是三权分立的最基本要求,事关美国国体,万万不可能被动摇。

否则允许“折衷”的话,就相当于允许行政官员国务卿、在国会立法的时候提供怂恿性意见乃至误导了。

这就好比在任何两审终审制的国家,诉讼法都会规定“二审发现一审价值判断和法律适用错误,可以直接改判。而发现事实认定不清、或者有必须采纳的新证据的,应当发回重审”。

这就是防止有人特地瞒着重要证据、到二审再拿来证据偷袭,不给对方准备时间和想明白后“再来一次”的机会,直接蒙混过关一锤定音。

你国务卿和总统要临场修改,早干嘛去了?就是不让你现场改,不让你趁着议员们脑子还糊涂的时候蒙过去。一定要打回去,让议员们充分读完,脑子冷静了,再表决一次。

而国务卿干的就是那种“你们听我解释,我没改,其实我没想改,我就是怕你们看不懂,现在在给你解释,这是解释,不是改”。

就这样偷偷地进村,放枪滴不要,看谁脑子更阴损奸毒,脑子保持长时间清醒的能力更强,最后把对方给忽悠骗过。

八年前基辛格是干得不错的,他在最后应对内敌的时候履险如夷忽悠瘸了20几个提问参议员,没让他们看出来反导条约的“帮小弟扛仇恨”属性,蒙过关了,等他们后来发现法国人来投靠,才回过味儿来,大势已去,条约早就生效了。

不过这种被阴的不爽经历,多多少少也为民猪档议员们后来狂怼尼克松下台积蓄了不少“怒气槽”,这是后话了。

到上述为止,顾骜算是弄清了“这个病人这一次来医院之前,已经自己吃过哪些药”了。

……

后面,是“开新药”。

理论是理论,骗人实践是骗人实践。

实际执行落地中,你究竟是在对秘约进行“折衷实质性修改”,还是仅仅提供“答疑解释”,远比法理的玄学推演更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