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6页

“我真正的重磅筹码,是我愿意放弃在日本自建与街机厅老板们之间的‘运营商渠道’,并且把我公司目前当红的几款独门街机,都交由任天堂公司出货,以进一步强化任天堂在面对‘运营商客户’时的战斗力。而作为交换的是,任天堂应该放开对终端消费者渠道商的发展,全部交由你们索尼公司主导,而索尼则担保‘对索尼、任天堂、天鲲娱乐’三家的终端消费电子产品,统统采取第一方的最优惠渠道待遇。也就是说,卖天鲲和任天堂的货时,得到的推广曝光资源、渠道分成,都要跟索尼自己的货一样优惠。”

这番话非常有创见性,盛田昭夫这种老手,都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毕竟此前大家谈生意,都是从产品的品类来分经销权的,很少有人从“客户类型”来分经销权。

他虚心地确认道:“你的意思是……街机厅老板、以及其他‘娱乐场所经营者’,都属于‘运营客户’;而把电子产品卖给普通消费者的经销商,属于‘渠道客户’?

而你追求的,是把我们三家公司目前的客户资源整合起来,以后凡是一切‘运营商客户’都由任天堂主导、所有‘渠道客户’都由索尼主导?而你的天鲲娱乐,只是要求在我们双方的客户那里,都享受到第一方产品的曝光率和扣率?

这么说来,你要的倒也不多,就是作为掮客、促成一个战略联盟,然后两头捞点小油水。你付出的,也就是几款爆款授权、帮我们两家引点流……不过,你就不怕将来受制于人?”

顾骜人畜无害地一笑:“我现在没有能力自建营销网络,当然要抱大树了。不过,我促成这事儿也不是完全不做防备——我有一个附带要求,那就是掌握‘渠道客户’经销网络的一方,也就是贵公司,不得发展自己的游戏机业务。要是哪一天,索尼公司开始研发筹备第一方游戏机品牌,或者是引进其他合作的家用个人游戏机品牌,我们天鲲娱乐和任天堂都有权终止合作,并且会两家联合起诉索尼的违约。”

顾骜知道,只要盛田昭夫愿意互换渠道、战略联盟。他拉上这个盟友后、再加跟任天堂的官司和解压力,逼迫山内溥接受是很有把握的。

因为历史上,一直到80年代中后期、任天堂的fc游戏机火了之后,索尼和任天堂本来就差点儿就自发形成了这种战略联盟。当时任天堂一开始也没看出合同里的诡计,要不是后来发现索尼有可能在搭便车搭顺手之后自立门户搞s1游戏机,说不定任索一家亲的格局就真的形成了。

只不过最后,索尼要扶亲儿子s,这里面旷日持久的狗血大战才一直延续下去。

但是,在1981年,顾骜相信索尼不敢动这个念头,甚至任天堂都不敢动。

他们都会将这块市场视如鸡肋。

“顾骜到底打的什么主意?他拼了这么大劲儿,就是要换取山内溥承诺‘不自建个人游戏机销售渠道’,而要我承诺‘不自建个人游戏机研发’?

怎么看,他都是在赌家用游戏机市场的技术和渠道,比街机、随身听市场都更值钱,所以只希望他自己一家,在我们三方之中拥有最全面的利益。

可是,家用机市场就是一潭死水啊,雅达利一家占了全人类80以上的市场,他挡住我们两家有什么用?这不是舍本逐末么?”

盛田昭夫脑子里坏水乱冒,可还是看不出顾骜到底有什么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