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的外资委,除了办公厅、政策研究室、人事、财务、监察这些职能性的司级内设机构之外,在业务领域,主要有这么几个司:
条约法律司(分管外资合作的国际条约)、外国投资管理司、台港澳资管理司、对外援助司、对外投资合作司……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不伦不类针的特设机构,比如“丝绸配额协调办公室”、“机电和科技产业对外合作办公室”。都是具体针对某些要重点扶持的产业,专项设立对口部门,也算是这个管理混乱时代的特色了。
顾骜被弄到台港澳资的管理部门,显然是结合了他实习阶段的功绩和能力特点微调过的——因为一年前,他配合了中信信托做局,完成了首笔港币信托债,后来又做成样板工程、接待了日本财阀考察团、促成了300亿日元的首笔日元信托债。
外资委因此觉得他在引进港台资金方面,有点门路和能耐,也未可知。
他正在琢磨着上面的用意,女办事员又提醒了他一句:
“顾处长,虽然国家法律目前不是很明确,但是您既然是正式的外资部门官员了,有些涉及相关领域的生意,你最好不要再亲自有经营行为,那是违反纪律的……”
“我明白,我早就转出去了。我也不搞涉港和涉台的生意的。”顾骜满口答应,示意不会让领导难做的。
他有个在哥大读国际商法的表哥,这种掩饰真实持股人的法务勾当,当然可以轻松搞定,个中细节,无须赘述。
同时,他也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无论是表哥陆光复那里,还是姐姐顾敏那里,抑或韩婷那儿,顾骜都可以分散伪装持有一部分股权,同时确保用抵押可转债的形式充分控制。
这种模式要长期下去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两三年内不会有大问题,只要自己的股权价值别出现太快的爆炸式增长就好。
说清了基本情况后,顾骜已经被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是一间两人共用的办公室,有两名副处长在此办公,由此也可以看出长安街上“居大不易”,副处长都没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处长以上才行。
“肖处长,这位是新来的顾处长,刚从外交学院毕业来的。”女办事员一进门,先为顾骜和同事相互介绍。
对面的肖副处长是个35岁左右的平头男,看到顾骜时的第一眼,也是受到了莫大的视觉冲击。
本以为35岁混到正处级待遇的副处长,已经算仕途飞黄腾达了,结果对面这家伙比他年轻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