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风的疑惑,顾骜便语重心长的敲打:“风子,你可长点心吧,如今我还算是汉乐电子的大股东,以我的名义直接出面和韩婷谈代加工费用,那不是左手倒右手么?要是韩婷索取的代工费偏低了怎么办?将来会不会被中信信托的持股方说成是‘关联交易’、占中资部分的便宜?咱又不可能公事公办用招投标的方式,再找两家电子厂来陪汉乐围标、自证清白。这种漏洞留多了迟早给人拉清单的机会。”
马风听得一愣一愣的,以他如今的阅历完全理解不了这种险恶。
80年在国内,谁听说过招投标和其他确保交易决策公开透明的手段呢。
而这个道理后世几乎小学生都能听懂:
因为汉乐电子被中信注资了60,顾骜只占40。
在前几款街机时,因为品牌和知识产权还完全在汉乐手上,这个矛盾并不凸显。
而顾骜自己另起炉灶后搞的新游戏“炸弹人”、“吃豆人”,如果假设总成本500美元、最终销售价1000美元。
这时代工费给100美元,顾骜最终所得就是10004+400=440美元,中信所得是10006=60美元。
代工费涨到200美元,顾骜所得就下跌到380美元,中信所得涨到120美元。
所以顾骜一定要避免落下“自己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口实。
后世互联网公司的vie结构,就是典型的把运营方利润压低到0,然后所有营收毛利都作为“技术服务费”付给研发公司。
这里面一旦运营方有国资,是很容易“犯错误”的。(当然早期互联网公司并没有国资,vie架构在签署的时候也是得到所有股东一致承诺的)
马风花了好久,终于理解了顾骜的解说,也再次刷新了三观、提升了认知等级。
顾哥懂得真多啊。
“那只要我出面谈判,就够了么?就能彻底避嫌了?”他虚心地继续请教,以求稳妥。顺便也多学些知识。
顾骜耐心地解释:“这是最主要的,但还不够。要自证清白,最好的办法就是再留少量订单,继续给西湖电子厂做——西湖电子厂与我们没有任何股权利益关系,完全是公事公办谈出来的代工费。这边合同签订、正式开工后,再去找韩老师,给韩老师一个更加略高一些的让利价格。到时候就能证明‘这个价格国内其他电子厂也是有钱赚的,汉乐电子不接单别人也会接,所以不是我利用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占便宜,我只是看重了汉乐电子厂产能大、规模能满足我的需求才选它’。”
说完之后,他还告诫马风:以后他不在的时候,任何供应链管理的合同,都要按这个原则去谈,至少确保两家准入供应商,并且都留下成交记录,千万不能省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