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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他的自然还是老上司包处长。

伊丝米娜雅那边的手续比较简单,也没什么要汇报的,很快就办结了。外事局还给她发了一张“因公负伤”的慰问状、以及一封转交学校的嘉奖信。

顾骜的事儿多一些,除了汇报工作之外,还补交了五千块人民币的现金。

这笔钱是折抵他不把侯赛因总统赠予的贵金属纪念品交公——如此前政策所述,金币本身的黄金价值,就已经超出国家允许的收受外事礼物限额了。补交之后,他继续占有那些东西才没有任何法理瑕疵。

至于金币有多重,那是他在伊拉克的时候,就已经请局长和包处长见证过、还测量牌照留证的。如今按照当时的称重算钱就行,实物不携带入境也没有关系。

交完钱拿到凭证,包处长又例行公事地问起他回程时、在香江滞留的那两天情况——如今外事人员在工作计划以外的境外逗留,都是要提交报告说明每天干了什么的。而顾骜为了让林国栋给他找房子弄保险箱,可是着实耽误了点时间。

真正的理由当然是不能说的,幸亏顾骜早有准备,见林国栋的时候,已经问过最近有没有生意上的新鲜事儿,林国栋就随便挑了一个可以拿来搪塞的商务借口。

“林律师说,日本酸素株式会社的,三井寿司社长,终于看上了钱氧的膜法制氦技术的专利,想谈排他授权。我就跟林律师一起谈了两天,还在那边会见了几个日本的一线代表。”

林国栋是香江有名的知识产权代理掮客,所以他手头的此类“商机”肯定是随手拈来。顾骜拿这个借口写工作报告,外事局也绝对不可能真去查证的。

而且因为该技术此前已经有了多次成熟的对外合作经验,所以这种事情其实并不一定非要外事局出面——随着国家上个月最新的开放政策,国企的自主权也略微提升了一些。

技术的所有权是钱塘制氧机厂的,所以理论上只要企业点头、觉得这个技术卖多少钱合适,然后让代理事务所去谈,双方意见一致,就ok了。

外事局这边,理论上可以只“报备”,而不是“审批”——也就是说决定是企业自主做出的,无非做出后要通知上面一声。

至于顾骜内心,他也是希望这事儿能成的——因为他搞出来的膜法制氦技术,商业寿命并不会太久,最多也就5年。毕竟‘膜’这个思路被启发出来后,法国人德国人都可以研究出其他功能性似是而非的膜配方,把他的专利绕过去。

所以即使顾骜不卖授权,用不了多久这玩意儿也就淘汰了,还不如给日本人发挥余热。

(美法德是不会买的,因为他们本来就会制氦,顾骜的技术出现后,他们无非是继续用高能耗的旧办法造。而日本人则是此前完全没有掌握这项技术,买了中国的授权就能从无到有,因此才相对肯花大价钱。

这就好比本来就能考80分的人,是不肯为一本能考到90分的经验书花大钱的。而一个本来考59分的人,看到这本“必考90分”的经验书,就会狠狠氪金。)

包处长也是知道政策的,所以听完顾骜的陈述后,很是随和地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