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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勇信便自我介绍:“我们都是蜀都军区第13军149师的,我当七年兵了,小刘当了五年,战前都已经提了班长。这次负伤不能再胜任山地战,所以复员了。我们都是金沙渡人,靠近蜀滇边界的南方山区。家里世代猎人,十年前国家来金沙渡山里开矿,设了攀州,家里人才改行当了矿工。山里太穷了,幸亏我们身体过硬,后来层层选拔参了军。”

顾骜前世对军事不怎么感兴趣,不过这辈子好歹跟这场对越冲突介入挺多,所以周边资料看得不少。

他知道13军149师,是我军的山地战王牌,人员都是从蜀滇的十万大山里招募来的悍勇山民,不是猎户就是矿工。

如果对这些没什么概念的外行人,大致就当成诸葛亮七擒孟获后,从南蛮那里招募的“无当飞军”来理解就行了。

也正是因为这些部队山地战特别厉害,所以坦克配得比较少,但跟越南人干的时候,遇到无法动用装甲部队的山地丛林硬钉子,就派这些部队上去死磕。

所以罗勇信和刘壮都是在谅山上受了重伤,最后死人堆里挖回来的。

顾骜心里有数之后,再审视对方的外貌,就觉得有些理解了:

刚进来的时候,他就觉得这两人不太高大,罗勇信估计1米7都不到,刘壮可能勉强1米7出头。而且都是浑身肌肉精瘦,显得灵敏有余,但力量不足。

不过既然是山地战部队的,这种体格也就不奇怪了。

“这次是去伊拉克,不是山地丛林环境,也不一定靠枪法,你们能适应吧?”顾骜出于谨慎,决定还是确认一下。

罗勇信有些急了,显然很重视这份临时工的机会,期期艾艾不知怎么解释,最后只憋出了一句:“顾同学,你别怪我不会说话,反正我杀了五个越南兵,都是有军功章和档案证明的!”

刘壮连忙心领神会地补充:“我也杀了六个——呃对了,其实罗哥比我厉害,他六年前还杀过两个美国兵呢,不过这事儿不能明着说,那时候咱是秘密志愿的。”

顾骜立刻再无怀疑。

不管是什么作战环境,能杀那么多越南人和美国人,肯定是有两把刷子的。

“行,咱以茶代酒,喝一杯,出了国就要互相照应。”

四人一起喝了茶,顾骜想起个事儿,就问罗勇信:“你们还恨萧记者写的报道么?让你们暂时失去了荣誉,否则估计能有个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