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页

尽管大多数外国客人都是有外事部门专门派的翻译跟着的,一般不让人民围观,也绝对不会允许对外宾进行服务性收费。(当时卖东西给外国人是可以的,但是为他们提供服务的收费,必须是国营的,特许经营)

但马风等人有师专的招牌,他又能来事儿,跟旅游部门关系打点得不错,许多时候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他们偶尔可以用“练口语”的名义,私下里偷偷收两三美元的外国人小费,做个事实上的野导游。

学校里一些与马风关系铁的同学,知道马风这里有好处,也就隐隐然尊马风为77级英语系的扛把子,唯他马首是瞻,经常来这里练口语,顺带接私活,渐渐聚拢起十几号人马。

有了稳定的可用人力资源后,马风凭借着他自己敏锐的经商头脑,以及此前跟着顾哥亦步亦趋学来的眼光,准备干一些更大的事儿。

比如最近他就通过他爸的渠道,揽了两个文宣部门的活儿——马爸爸在省文联工作,只不过不是作协或者影视口那些实权人物,而是冷灶一些的戏剧曲艺类的文联干部。

但不管怎么说,那也是文联干部了。认识的人面、关系摆在那里,只要想经营,门路总比普通人多。

省文联作协、影视口的同志,今年来随着政策的开放,尝试引进一些外国可以过审的小说、电影,想翻译成汉语,但缺乏翻译人才。马风从他爸那儿知道了这个商机后,就利用手头的口语社,做起了二道贩子。

顾哥在《人人日报》上的金玉良言,马风当然是全文拜读,并且供在那儿当金科玉律学习的。

所以马风知道,雇佣七个以上工人干活,给他们开工资,那是绝对不可以的。

所以他只买卖,不雇佣——在练习口语的过程中,偶尔说到“最近有某一本英文小说,省文联找上面审过之后认为可以引进,但是缺人翻译”,然后自然会有小弟“自发”去干这个事情。

这可不是雇佣,而是当事人出于提升个人英语学习的兴趣,先“自发”地完成了义务劳动。

然后马风“不经意间”发现这个本来无商业目的的学习成果可以利用,就给点成本补偿,拿去完成文联的发包工作。

这绝对不违反纪律。

货不是他卖的,也不是他买的,他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为同学们的课堂作业,寻找点“废物利用”的回本机会。

“做了大学生,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呐,每天十美元的小费,每周两三百块人民币的翻译稿费,还赚得这么体面,不用倒卖辅导书破瓷器。等暑假顾哥回来的时候,一定要让他看看我的出息。”马风沾沾自喜地想。

就在他美滋滋的时候,一辆小轿车停在了茶室旁边的空地上。这车居然直接开到了湖边的青石板步行街路面上,也没任何人管。